1
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7.1.1 1.环境问题的产生
1.环境问题的产生

可从感性、理性、根源三个角度来探讨。感性地讲,环境问题可由自然因素引起,也可由人为因素引起。自然因素引起的环境问题人类无法抗拒,但可通过采取措施减少其危害。人为因素引起的环境问题则完全可以减免,生态破坏需长时间恢复,这一状况将导致生态系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削弱,环境污染问题直接导致水、气、土壤等环境质量下降。

理性地讲,环境问题的出现大多源于人为因素、即源于未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未能很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

从根源上讲,环境问题的出现是长期以来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结果,其实质在于不正确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定位,以及相应的不科学的干部政绩评价体系。在领导干部身上更多地表现了“明知而为”,即为自身升迁而不惜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危及生态换取GDP的短期行为,也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的“不知而为”,即不懂环境保护基本问题,出现“一心一意谋发展,辛辛苦苦搞污染”现象。

迄今,大量存在的流域污染问题,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问题,开发区“水泼不进,针孔不入”问题、企业“黑白厂”、“开关厂”问题等均为上述原因的恶果。据调查,目前我国参加“城考”与创模的城市中,有155座城市危险废物处理率为零;193个城市的生活污水集中率为零;160个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率为零。与此同时,中国经济却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能源需求更以15%的速度飙升。石油进口估计到2010年将达到2.5亿吨,对外依存度将达到50%左右。与此相对应,在全国范围内,流经城市的90%河段受到严重污染,75%的湖泊出现富营养化,60%的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不处理、高消耗、高污染、高增长,直接引发了环境问题的出现,并且日趋严峻,甚至危及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