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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6.2 二、建设生态文明
二、建设生态文明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强调要“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把生态建设上升到文明建设的高度,推进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也推进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全局的认识。

从党的十二大到十五大,党一直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十六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作报告时,首次提到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生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这是人类文明概念的新扩展,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到生态文明,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从技术工程层面,扩展上升到政治、法律层面,伦理价值层面,实质上是将环境资源保护从物质生产和消费层面,将生态文明首次写进党代会报告,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

我国的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一些地方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不惜违背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将GDP视为发展的全部要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建设生态文明,有助于唤醒全民的生态忧患意识,认清生态环境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地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引导人们尽最大可能积极主动地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生产力可以分为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生态环境等不同要素条件。提出生态文明,表明环境和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环境友好时它可以成为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因素;环境遭到破坏时,它却会阻碍生产力的健康发展。重视环境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就能够保护好和利用好“环境”这一制约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更好的环境,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