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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4.3.4 (四)由对自然的道德规范到生态利用保护思想
(四)由对自然的道德规范到生态利用保护思想

生态规律本身不是保护生态的命令,从自然规律到保护生态,有一个转化的环节。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规律转变为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必须“禁止损害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行为”,就是这个转化环节。或者说,生态伦理观念就是自然规律与生态保护之间的“桥”。由此对自然规律的朴素认识向生态保护与利用规范化转化。

(1)老子从宇宙整体性观点出发提出“道法自然”的生态利用思想。“尊道贵德”是《老子》理论的核心,老子把“道”提升为对自然总规则的高度,他说的道大体上有三层意思。第一,它先于天地存在,产生了天地万物;第二,它是世界万物运行的基本规律。“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清代哲学家王夫之解释为:道,自然无为,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物不是它所为。第三,“道”是人类追求的最高境界。圣人之治就是按“无为”的原则。“为无为,则无不治”。按照这一原则,过顺乎自然的生活,是人的最高德行。

(2)程朱学派从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体的角度,提出生态保护思想。朱熹认为,仁者是“天地万物之心”,仁的基本内涵是“心之德”、“爱之理”,也就是说,仁爱是人心的根本德性。“在天地则盎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朱文公文集》)。

明代的王阳明也是以“天地万物一体”而提倡“仁民”“爱物”,就是说,由于天地万物是一体的,爱人就要爱物,包括爱惜有生命的鸟兽草木,也爱惜没有生命的瓦、石。

中国古代思想家们离不开从人的利益出发阐述“生态伦理”思想,因为生物和自然界对人是有价值的。也体现出中国古代思想家的人类生态思想,开始把人独立于自然界,即有了人本思想。儒家和道家都把爱的伦理原则推广到生物和自然界,把生物和非生物作为两个范畴提出,非生物则主要是指现代生态学中的环境。

道家提出“爱人利物之谓人”(《庄子·天地》)把爱人和利物作为道德要求,并把两者结合起来,用现代生态学语言表达,就是:人类既要利用生态资源,又要保持生态,更新自然资源,达到永续利用目标,这才是有道德的。

儒家提出“爱人及物”,“仁爱,爱人之及物也”。可见儒家、道家对待包括人在内的自然界的基本态度是:爱万物,永续利用万物,人天地万物是一个有序的整体。这和现代的生态系统的基本原理极为相似。

(3)中国古代思想家的生态良性循环目标。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与天地相参”。“参”的含义为:天地人三者相互作用,兼利万物,用当今术语解释就是人与自然相辅相成,协调发出,和谐进化。“和谐”与“合作”是最早的良性循环目标。“和—合”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亦是被各家各派所认同的普遍原则,对当代的发展思想仍然很有价值。儒家发扬“和—合”的思想,孔子把和的概念主要应用于人际关系,主张“为政应和”,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又在《礼记·乐记》说“礼之用,和为贵”。“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归化,序故群物皆别”。孟子强调“人和”,他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因而,“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荀子把“和”与“神”(贞)联系起来,他说“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谓之神”(《天论》)。意思是说,万物获得各自需要的和谐之气而生存,获得各自需要的滋养而成长,虽然看不见它们如何工作,却看见了它们的成绩,这就是“神”,可见,“和”是非常重要的。

用现代生态科学的观点看,和与合是世间万物运行的前提。先哲们力图把对自然规律的最初认识上升到理性的高度,首先形成了生态伦理思想,又把这些思想要达到的目标归结为万物之间的和谐,和谐即良性循环,只有良性循环才能实现持续进化,而进化就是发展,发展就必须容纳“差异”。这是中国古代生态哲学的精华,也是先哲们从中悟出的最基本的自然生态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