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4.3.1 (一)中国古代生态思想智慧源远流长
(一)中国古代生态思想智慧源远流长

人类产生之初,人与自然浑然一体,完全依赖自然生产力生活,由于没有能力抗衡种种影响人类生活的自然现象,因而产生对生命体和自然环境的敬畏。考古发掘表明,在漫长的蒙昧时期,人类以图腾等形式表达对自然现象的崇拜和畏惧。这是人类最早产生的生态文化现象。

(1)图腾崇拜。

1)对动物图腾崇拜,像我国传说中的“黄帝族以熊为图腾”;“夏以鱼为图腾”;“商族以玄鸟为图腾”;半坡母系氏族公社实行以鱼为象征的生殖器崇拜,并实行“鱼祭”等。我国古代图腾崇拜非常普遍,有些少数民族至今仍有动物崇拜的现象。中国古代先民一方面依靠大自然提供食物和避风遮雨的场所等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另一方面,因为人们经常遭受凶猛动物侵害,也抵御不了水火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便以崇拜图腾的方式乞求大自然的恩赐与保护。在长期的进化中,人们逐渐积累了顺应自然的理性认知,这就是远古时期人与自然界保持的和谐、一致的生态思想萌芽。

2)对自然环境现象的图腾崇拜,把天地日月星雷雨风云水火山等自然物尊奉为神,是由于古人类对自然环境运动现象无法给出科学解释,从而对自然现象产生原始感性经验,把自然当作神加以崇拜,顶礼膜拜,寄托人类的某种愿望。

其实,在世界各个民族的自然观上,也曾普遍存在自然崇拜现象。这种自然文化现象就是“天地人”协调的生态哲学思想萌芽,从积极方面看,是人们已意识到这些生物和自然现象对人类有重要意义,这不仅表现为一种信仰,也是人们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对当时保护生命和自然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人类最早的生态思想和实践,它的精华部分已经融入中华文化并成为一种传统观念,一直传承至今。

(2)中国古代生态思想源于农耕文明,在旧石器的采集、狩猎期形成了生态思想萌芽,从新石器时代以来就进入了农耕文明,农耕文明则促使生态思想由萌芽走向人类生态学思想的逐步形成。

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是生存发展与社会安定的基础,即所谓“五道之始”,中国的历朝历代,皆有对环境保护的明确法规与禁令,中国今天的环保事业,是对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和谐精神的继承与发展。中国传统思想更强调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吕氏春秋·审时》说:“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把农业生产中天地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看作彼此联结的一个有机整体。这套完整的农业思想在现代农业生产中仍放光芒。在防治水灾方面,也有人与自然的协调关系。古代即有“非河犯人,人自犯之”的名言。四川水利工程都江堰历经2000年而不衰,渠首工程的鱼嘴、飞沙堰、宝瓶口三者巧妙结合,分水、分沙的合理性,工程维修的科学性和简洁性,充满了中国古人治水的整体性和复杂性思想,对当今的水利工程建设仍有深远的启示作用[10]

种植业的产生,标志着人类从蒙昧时代进入了古代文明时期,它意味着人类从自然文化时代过渡到人文化时代,与自然文化相比,是重人伦和人事的,是一种人文化,是人用文字记载的文明。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天地人和”、“阴阳调和”与“人天合一”的观念,并把热爱土地和保护自然融入了这些观念之中。在实践上,创造并总结了一整套提高耕作技术、保护耕地的丰富经验,如种植制度上的轮作复种间作套种,耕作制度上的深耕细作和水旱耕作的技术以及栽培制度上的中耕除草和田间管理等。

生态智慧的核心就是一个“度”字。在伦理体系上,儒家提出“天人合一”,人事必须顺应天意,要将天之法则转化为人之准则,顺应天理,方能国泰民安。道家提出“道法自然”,将“自然”这个概念提升到了形而上[11]的高度。《老子》一书中提出的“道生万物”、“道法自然”、“自然无为”等思想,强调以主客交融和人性的方式来认识和对待自然,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蕴藏着丰富的生态智慧。

“道”是《老子》哲学体系的起点,是宇宙的本原和实质,是生态法则和自然规律。《老子》一个最基本的理念是强调自然、天地万物(包括人类)作为统一整体的自然存在性,其生态智慧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整体境界,老子从“道”体的状态中,看到了“道”的内涵,发现了“道”的特点,并进而强调天人合一,主客交融,顺应自然,因此,“道”也成为老子生态智慧的基础。

1)“道生万物”是《老子》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其中所表达的宇宙生命统一论,蕴藏着丰富的生态智慧。老子以万物相互联系的宇宙观来审视自然生态,他并不将人的行为独立于自然之外,认为自然只是一张有序的网,人类是这张有序之网中的一环。当然,这并不是要把人降低到生物学意义上的动物。《老子》指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虽然人为四大之一,但他们在宇宙中的地位并不比其他“三大”更高,只是生态系统之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25章)”,即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道的法则就是自然而然。整个宇宙万物在“道”的统领下,达到高度和谐的统一,人生追求的目的不是认识,征服自然,而是泛爱万物。“道生万物”表明,老子反对把贵贱观念应用于自然界,反对人类妄自尊大、以自己为中心,把大自然当成自己的征服对象的态度,反对人类仅为自己需要而掠夺自然的做法,而是主张以道观物,以达到天人和谐。

通过历史反思,面向21世纪的人类已认识到了激进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局限性。而老子哲学中所表达的宇宙生命统一论,显然是对这种激进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是对人高于万物、优越于万物价值范式的颠覆,对于消解生态危机具有重要的意义。

2)“道法自然”是老子生态观的核心思想与根本规律。这指的是“道”按照自然法则独立运行,而宇宙万物皆有超越人主观意志的运行规律。宇宙万物的生成根源于自然,宇宙万物的演化动力来源于自然,宇宙万物相互关联统一于自然,人类社会始终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老子》关于“道法自然”的自然本体意识的基本内容。《老子》以“道法自然”为最高准则构建了一幅自然、人类、社会和谐相处的理想境界。这种“道法自然”的思想,是道家生态和谐的总纲和最高境界。强调人来自于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同时,以人为本,但不承认是主宰者。道家以其系统完整的人与自然,人与自身、自然界在内的各种生命个体等的和谐统一思想,反映了生态生命系统与自然生存环境系统的相互协调。吸取道家生态和谐思想的精华,今天对于培育新农村生态和谐思维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12]。老子提出的一切顺应自然,人道必须顺应天道,“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内在地包含了人类的道德行为,道德法则也应遵循自然法则,效法天地自然,遵循自然界的规律,用道家的话来说,就是“自然之道不可违[13]”。

依循“道”的自然本性,达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首先要按照“自然”的方式对待自然。从道的层面看,人与万物乃属于同一家园,构成了一个和谐完美的有机系统。人类对自然系统所作的任何改变都可能影响该系统。我们应该最小地影响其他物质和地球,去维护自然界的和谐秩序。

其次,要懂得尊重自然。老子的“道”是一种尊重生命和自然的伦理观,它要求人们的活动尊重天地自然,尊重一切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与深层生态学的生态中心主义观念、反等级态度以及“自我实现”的理想境界是十分吻合的。

第三,要对自然存一份爱惜之心。老子认为对待万物应采取“俭啬慈善”的态度,唯有如此行事,每个人才能修炼自身,使德不断积累,体认“道”,达到“玄德”,从而保持平衡和谐的状态。

3)“自然无为”构建了一种和谐的生存环境。“自然无为”是由“道”推演出来的老子生态智慧的基本立场。其中所具有的生态价值意蕴,在于要求人们行为要与“道”一致,要与天地万物一致,尊“道”贵“德”,顺应自然,体现在实践上、行为上就是“自然无为”,从而构建一种和谐的生存环境。

《老子》告诫我们,“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天道自然无为,人道应该尊重天道,顺应自然方能“无为而无不为”。这里老子的“无为”并不是消极地不作为,而是指顺其自然而不加以人为的意思。“无为”即不妄为、不做违反自然的事,“人为”则含有不必要的作为,甚至含有强作妄为的意思;“为无为”是说以“无为”的态度去“为”。老子并不反对人类的努力,而是鼓励人去“为”,去做,去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又要人“为而不恃”、“为而不争”,不要对于努力的成果去伸展一己的占有欲;而“无为而无不为”的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行为处事不能违反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不能强行干预,应该万事万物自行发展。遵循自然发展的规律,才能顺理成章地“无为而无不为”。这一思想无疑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首先,在环境治理过程中,任何决策都要从源头上做到顺应自然,敬重自然规律,采取与周围的环境协调的行动,做到“无为而无不为”,恢复和发展道、天、地和人原有的自然关系。

其次,在生活方式上过一种合乎自然的简朴生活,崇尚节俭、知道满足,才符合自然规律,不知足,过度追求物质欲望的满足,就会对人以外的事物无度地索取,就会出现环境问题。老子的这种思想观点,在今天人类从物质主义向后物质主义过渡的过程中,的确是十分有益的教诲[14]

佛家的众生平等,琴棋书画中的山水自然等,都体现一种社会和谐。在国家政治制度上一直体现一种平衡、有序、协调、和谐的结构设计,如农耕时代的中产阶级乡绅制度,客观上起到革命隔离带和政权平衡的作用。

中国早就有自己的“环境文化”,就对环保有明确法律与禁令。四千年前的夏朝就规定春天不准砍伐树木,夏天不准捕鱼,不准捕杀幼兽和获取鸟蛋;3000年前的周朝就颁布了《野禁》和《四时之禁》,根据气候节令,严格规定了打猎、捕鸟、捕鱼、砍伐树木、烧荒的时间,并设立了管理山林川泽的官员。战国时期的韩非就认识到人口膨胀带来的社会问题,他说“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事,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这比马尔萨斯的“人口论”(1798年)早了2000多年。

2000年前的先秦时代禁止春天采集刚刚发芽的植物,禁止捕捉幼小的野兽,禁止毒杀鱼鳖。已设有山虞、泽虞、川衡、林衡、并制定实施环境保护规定。如《礼记·月令》根据保护生物资源及生产的需要,曾提出各季、各月考、各季、各月环境与生态保护的具体规定,《吕氏春秋》中提出的“四时之禁”,《淮南子·主术训》中有关保护生物资源的“先王之法”,对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护生态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中国历朝历代,皆有对环境保护的明确法规与禁令,中国今天的环保事业,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和谐精神的继承与发展。

“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淮南子·主术训》)。纵观中外历史,凡是延续至今的古老文明都是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凡是强调对自然资源休养生息的民族,其古代文明也都延续至今;越是不断更新自然力的文明,就越是能持续繁衍不息,我国许多农田已开垦耕作了上万年,至今地力不衰,丰产丰收,就是有力的佐证。

第三缺少生态理性是许多古文明消亡的根本原因。在人类历史上,有些曾辉煌一时的古文明消亡了,只是在考古发掘中人们才知道其昔人的光辉,历史学家在研究这些古文明毁灭时,揭示了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严重破坏森林和其他绿色植被,过度使用土地,以致生态恶化使无际的沃野变成荒漠的土地,失去了支持生命因素的能力。

这种历史现象发人深省:越是古老的文明,其古老的主人越是认为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就越是拼命从大自然中索取。换句话说,越是一开始拥有良好生态与环境条件的部落或民族,就越是易于逆生态规律而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越是悠久,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就往往越是深化而广泛,从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就愈加严重。一旦生态与环境迅速恶化,人类文明也就随之衰落了。

人类的文明源于农业,但农业并不仅仅就是耕地和粮食,它必须有一个“土壤—农作物—林木—草植被—水体—水生物”相互支撑的基本生存体系,而一个“农业—工业—商业—文化—科技—教育”相促互进的人文环境,一个尊重生态、热爱自然的人类思想意境和一个良性循环的自然—经济—社会大系统的稳态进化,才能形成现代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