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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3.3.3 3.关于代际公平理论的讨论
3.关于代际公平理论的讨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强调“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涉及代内伦理价值观与代际伦理价值观。

(1)代内伦理价值观,即代内公平,是指代内的所有人,不论其国籍、种族、性别、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等方面有何差异,对于利用自然资源、环境与发展自身能力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它不仅强调人类生存权利的平等,人类基本需求和欲望满足的合理性,还特别强调人类使用、分配、保护自然资源的权利与公平性,凸显了全球人类共同利益的必然性和现实性。可持续发展思想中,很多部分都体现了对代内公平的重视,如贫困的人们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发展目标与道路,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发展,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为代价等。可持续发展的代内公平理论上有两层含义,即人与人之间生存权的平等,人与人之间在自然资源使用和分配权上的平等。这两个含义从哲学意义上讲都是人类的自我主体与责任向全球空间的扩展,是对狭隘的地域性、民族性“人类自我”的一种超越,代内公平在现实中主要体现为国际公平和国内区域间公平。

但是,传统的代内公平理论的前提是“经济人”假设,即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是人在经济活动中追求的唯一目标,这必然导致人类为了追逐自身利益而掠夺式开采自然资源,以致出现争夺自然资源和发展权利的国际间的紧张关系。

国际公平意味着各地区、各国家享有平等的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利和可持续发展的权利。建立国际环境公正原则必须考虑到满足世界上贫困人口的基本需要,限制发达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滥用。世界各国对保护地球负有共同的责任但又有所区别,工业发达国家应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主要责任,应建立公平的国际政治经济和国际贸易关系以及全球共享资源的公平管理原则。南北关系不公平的一个重要表现正是在发达国家关心优化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时,发展中国家依然受饥饿和贫困的威胁。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预先享受了全球资源,也造成了环境破坏,他们应该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更多的经济和技术援助,以补偿发展中国家,减轻全球的环境压力。

国内区域间的公平性同样重要,在建立国内环境公平原则的过程中,应该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消除贫困、自然资源的分配公平、个人和组织环境责任的公平承担,在环境公共政策的制定中重视环境公正和公共资源的公平共享等。

同时,同一国家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城市群体和农村群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城市中的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问题等。那些被边缘化了的弱势群体没有权利享受或完全享受与强势群体相同的待遇。甚至被强势群体制造的负外部性所伤害,如农村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差别,农民工与市民享受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之间的不同及其子女在入学问题上的差别、工业制造的污染危害农民的生存和农业的发展等。不同群体之间的不公平问题日渐严重,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制约瓶颈,不能不引起广泛关注。应该在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下,逐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农民生存和生活条件,使之在公平的环境中同样能够享受公共资源。

(2)代际伦理价值观。传统经济学的公平理论,在公平内容上强调收入公平,在公平主体上,强调代内公平。这种公平理论最大的缺陷是忽视了代际公平。所谓代际公平的伦理价值观就是要保证当代人与后代人具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在资源和福利分配上要实现公平,它集中表现为资源(社会资源、政治资源、自然资源以及包含卫生、营养、文化、教育和科技等因素的人力资源)的合理储存问题。它以代内公平观念为前提和基础,将伦理的范围纵向延伸,最终实现时间整体上的公平。对此学术界提出了诸如建立自然资本的公平储备、实现维持生态的可持续性,实行代际补偿的方法。

1984年,美国的爱迪·B·维思教授系统阐述了代际公平应由三项原则组成。①选择原则,即每一代人既应为后代人保存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多样性,以避免不适当地限制后代人在解决他们的问题和满足他们的价值时可以进行多种选择,又享有可与他们的前代人相应的多样性的权利。②质量原则,即每一代人的既应保持地球生态环境的质量,以便将它以不比前代人手里接下来时更坏的状况传递给下一代人。同时享有前代人所享有的那种生态环境质量的权利。③接触和使用原则,即每一代人应对其成员提供平等地接触和使用前代人遗产的权利,并为后代人保存这项接触和使用的权力。代际公平理论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社会公平的哲学内涵。

但是,对于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代际公平,仍然存在着一些争论。这些争论主要在两方面展开:“不知情”的争论和“时间定位”的争论。

1)代际公平否定论者以对后代不知情为理由,认为,后代人究竟是谁以及他们的利益、需求等,是当代人无法确知的,后代人作为当代人的权利和义务对象,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而当代人无法准确知道的未来人的公平也无从谈起。

2)所谓“时间定位”的争论,代际公平的否定论者认为当代人无法在时间上确定今天的生态环境问题究竟会影响到未来的哪一代人,所以也就无法讨论代际公平问题。

这些争论都是由所有者缺位引起的,在后代人没有谈判能力的情况下,被“本代中心主义”所滥用。

作者认为,代际关系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并无一个严格的时段划分。代际间或者对后代人的环境容量,是指当代人与后代人的整体而言而并非对某一个个体而言。因此可以采取类似生态足迹理论来解决。据世界自然基金会《2006年地球生态报告》称,2003年全球人均生态足迹(即自然资源消耗量)为2.23hm2,人均生态容量为1.78 hm2,人均生态赤字为0.45 hm2,我们要为后人留下的应该是偿清生态赤字,把自然资源消耗量保持在环境容量的范围内,力争有所降低。

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价值观的建立是一逐渐完善的过程,它不仅需要在理论上逐渐成熟,而且需要在长期的环境保护实践中接受检验和获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