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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察制度研究
1.8.1.5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2010年4月21日,原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纪律条令》),并于同年6月1日起生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必须遵守的纪律及其违反后果进行的系统规范。该《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