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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察制度研究
1.5.3.6 四、台湾地区警察体制
四、台湾地区警察体制

台湾地区的警察体制中“内政部”下设“警政署”统一指挥及监督各警察机关。各市、县设立警察局,负责各自辖区内的警察行政及业务。同时,“内政部”下设警察大学,与“警政署”并行,负责警官的教育培训。“警政署”之下设专业警察机关负责专业事务。


[1]孙仲华:《从世界警察体制看我国警察体制的改革》,《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公安学刊)2003年第10期。

[2]赵炜:《外国警察体制比较研究》,《公安教育》2016年第7期。

[3]柴广智:《中央与地方警察权合理配置的论证——以英国警察体制为视角》,《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

[4]赵可:《国外警察研究集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赵炜:《公安机关体制改革论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