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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察制度研究
1.4.3.3 (二)凸显警察秩序维护特征的“七二式”警服(1972—1983年)
(二)凸显警察秩序维护特征的“七二式”警服(1972—1983年)

1971年,在毛泽东的支持下,周恩来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在队伍结构、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公安工作得到初步恢复。为区别军、警服装,突出人民警察特点,便于正常开展工作,1972年1月17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改革人民警察服装的通知》,通知指出,现行民警服装(上绿下蓝)没有突出民警特点,军警不分,标志不醒目,对执行任务不利,因此对“六六式”警服进行改动,推出了“七二式”警服系列(见图2-6)。“七二式”警服的突出特点在于一改“六六式”警服的草绿色系,采用藏蓝色系,与军装色系形成鲜明区别。除交通民警夏服上衣改为白色,消防民警因实行义务兵役制仍保持上绿下蓝不变外,其他警服上衣及被装(帽子、手套、大衣、雨衣等)的颜色均由草绿色改为藏蓝色,与裤子颜色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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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 “七二式”警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