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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微生物学检验技术实验指导
1.10.6.2 二、实验设计提示
二、实验设计提示

(一)标本采集与送检

1.标本采集 分析症状指征和疾病指征,采用恰当的方法采集合适类型的标本。

2.标本送检 标本采集后,室温条件下应在2 h内送至微生物实验室。

(二)细菌学检验

1.检验程序 根据采集标本类型检验流程图。

2.检验方法

(1)显微镜检查:湿片检查、固定染色检查(革兰染色、抗酸染色等)。

(2)培养和鉴定:标本的前处理(研磨标本);根据标本类型选择合适的接种方法;需氧菌的分离培养、厌氧菌的分离培养、其他细菌的分离培养、病原菌的识别和鉴定。

(3)药敏实验:请参照最新版CLSI M100文件。

(三)报告与解释

(1)阳性结果报告:包括显微镜检查结果和培养结果。

(2)阴性结果报告:包括显微镜检查结果和培养结果。

(3)阳性或阴性报告结果解释。

(四)实验器材和试剂

根据上述设计内容列出完成本次实验所需实验器材和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