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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军事技能实训教程
1.7.4.6 六、野炊
六、野炊

可食用的野生动物一般应去掉内脏,食用其肉。可食用的根茎类野生植物,应食用根部和嫩茎叶、树的内皮及嫩软的树尖;野菜类野生植物应食用其嫩苗、嫩茎叶;野果类野生植物应采果食用。食用各种野生食物一般应利用炊具进行煮炒。在没有制式炊具可供使用的情况下,作战人员应利用就便器材和材料热熟食物。

(一)脸盆、铁盒、钢盔的利用

在野外可用石头做架,或者用铁丝吊挂脸盆、铁盒、钢盔等物,用火加热,烹煮食物、烧开水等。

(二)铁丝、木棍的利用

可将可食用的动物和根茎类植物块根穿插缠裹在铁丝或木棍上,放在火焰上或炭火中烤(烧)熟。鱼(不去鳞片)和块根食物应用泥土包裹烤熟后剥皮食用。贝壳类动物可放在火堆下烤熟食用:先在地上挖个浅坑,坑的四周衬以树叶或湿布,然后将食物放入坑内,再在食物上盖树叶或布,上面再压一层3厘米厚的沙子,最后在坑上面生起火堆,待食物烤熟后取出食用。

(三)石板或石块的利用

用火将石板烧烫以后,将食物切成薄片放在上面烙熟。石煮,就是先在地上挖个坑,将若干拳头大小的石块放在火中烧热,用棍拨到一个40厘米深的土坑内铺一层,石块上铺一层大树叶,放食物,上面再铺一层树叶,将剩下的热石块铺在树叶上,然后再铺上厚厚的树叶压住,靠热石块散发的热气将食物烤熟,三四个小时后即可取食。

(四)黄泥的利用

用和好的黄泥在地上推成一个3厘米厚的泥饼,上面铺一层树叶,将野鸡、野兔或鱼等除去内脏,不脱毛不褪鳞,放在泥饼上,用泥饼将食物包裹成团,放在火中烧2个小时即可食用。食用时兽毛或鱼鳞沾在泥块上随之脱离。

(五)竹节的利用

选粗壮的竹子砍倒,每2~3节竹筒砍成一段,将竹节的一端打通,将米和水灌入竹节里,米约占三分之二,然后将竹节放在火中烘烤约40分钟,即可做成熟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