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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李叔同评传
1.54 悲欣交集 天心月圆

悲欣交集 天心月圆

壬午三月二十七日,弘一法师自惠安灵瑞山返回泉州百原寺,并拟重赴石狮福林寺掩关。此前,王梦惺曾致函弘一法师,请其入住桃源。弘一法师以衰老日甚,“未可豫定”答之。弘一法师于返回百原寺次日(三月廿八日)在《致王梦惺书》中写道:

居惠安一月,昨夕返泉,惠书,忻悉。仁者精进向道,甚慰。八关斋戒可缓,乞先素食一年。朽人尔来衰老日甚,何日入桃源(永春),未可预定,至用歉然。斋额写奉,空白处,乞郑老居士题跋,并希代为致候。谨复,不宣。

·1942年弘一法师与广义法师(右)和传如法师(左)在泉州百原寺合影

此处所谓“郑老居士”,即清朝孝廉、永春人郑翘松,民国后任永春中学校长,著有《永春县志》,工诗文。弘一法师曾为其《卧云楼诗稿》题词,将其称为永春通儒。

·温陵养老院晚晴室(正、背面)壬午九月初四弘一法师于此圆寂

此前,泉州叶青眼、尤廉星诸居士,以时局扰攘,在城居住较为方便为由致函弘一法师,恭请弘一法师移锡温陵养老院,结夏养静。弘一法师曾在三月初十《致叶青眼》中写道:

顷奉诸居士公函,厚爱诚挚,感谢无尽。拟于旧历二十五日后动身。此次至泉,依去年与仁者所约定者,暂住温陵养老院。同行者,已请定觉圆法师及陈天发童子,与朽人同住院中。由彼照料一切,至为妥善。谨此预达,不宣。诸居士乞代致候,并达谢忱。恕不另函。

此信发出之后,弘一法师又请妙莲法师随其同来。一行四人,于壬午三月末移居温陵养老院。弘一法师住晚晴室,妙莲法师等三人,分别住华珍室一、二、三号房。

时,弘一法师弟子胜闻居士,恭请弘一法师为写遗训,弘一法师手书《论语》一段赠之。他在《胜闻居士属写遗训题记》中写道:

壬午初夏,衰老益甚,将遁世埋名,求早生极乐。胜闻居士属写遗训。余行疏学浅,何敢妄谈玄妙?谨录余生平不敢忘怀《论语》一章,以酬胜属。“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是为予生平得力处,愿共勉焉。晚晴。

壬午五月一日,弘一法师自知行将西归,致书弟子龚天发(胜信居士),作最后之训言。他在五月一日于温陵养老院《致龚胜信》中写道:

与朽人同住一载,今将别离,属写警策之训。窃谓居士曾受不邪淫、不饮酒二戒,今后当尽力护持。若犯此戒,非余之弟子也。余将西归矣。书此以为最后之训。

壬午五月,汕头莲舟法师著《灵山正宏集》,拟在上海出版,请密林法师作《咏灵山八景诗》,并乞弘一法师为之书写以影印。

林子青在《弘一法师年谱》(增订版)“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壬午)六十三岁”注⑯中作【按】:“是年五月,汕头莲舟法师编《灵山正宏集》问世,密林法师为《咏灵山八景诗》,乞大师书写。密林名持松,别号师奘沙门,俗姓张,湖北荆门人,早岁出家,历参诸大德,曾从月霞法师学于上海华严大学,遂嗣其法。中年东渡日本,学密于高野山金山穆韶阿阇黎。归国后,弘密于全国各地,深受缁素敬信。历住常熟兴福寺、武昌洪山宝通寺、上海静安寺诸大刹。”

时,文学家郭沫若自重庆驰书李芳远,请其代求弘一法师墨宝。弘一法师为书《寒山诗》:“我心似明月,碧潭澄皎洁。无物堪比伦,教我如何说?”五绝一首赠之。上款书“沫若居士澄览”。郭沫若收到后,复书向弘一法师致谢,并以“澄览大师”称之。

六月八日,郭沫若又在《致李芳远》中写道:

五月廿日手书,奉悉。辱承嘱书《归国诗》,因往事不忍回忆,谨录近作一首奉教,望谅之。澄览大师言甚是:文事要在乎人,有旧学根底固佳,然仅有此而无人的修养,终不得事也。古人云“士先器识而后文艺”,殆见道之言耳。专复,顺颂时祉。

郭沫若叩,六月八日。

林子青在《弘一法师年谱》(增订版)“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壬午)六十三岁”注⑭中作【按】:“郭沫若《归国诗》(依鲁迅《惯于长夜过春时》诗韵)如下:‘又当投笔请缨时,别妇抛雏断藕丝。去国十年余泪血,登舟三宿见旌旗。欣将残骨埋诸夏,哭吐精诚赋此诗。四万万人齐蹈厉,同心同德一戎衣。’”

弘一法师出家后,持“非时食戒”甚严。壬午于温陵养老院特撰《持非时食戒者应注意日中之时》,以明时非时之义。弘一法师在《持非时食戒者应注意日中之时》中写道:

比丘戒中有非时食戒,八关斋戒中亦有之。日中以后即不可食。又依《僧祇律》日正中时,名曰时非时,若食亦得轻罪,故知进食必在日中以前也。

日中之时,俗称日正、午正。人每用日晷仪置于日光之下,俟日晷仪标影恰至正午,即谓是为日中之时,因即校正钟表,以此时为十二点钟也。然以此方法常常核对,则发见可怀疑者二事:一者,虽自置极精良正确之钟表,常尽力与日晷仪核对,其正午之时,每与日晷仪参差少许,不能符合。二者,各都市城邑之标准时钟,如上海海关大自鸣钟等,其正午之时,亦每见其或迟或早,茫无一定也。今说明其理如下:

依近代天文学者,普通纪日之法,皆用太阳。而地球轨道原非平圆,故日之视行有盈缩,而太阳日之长短亦因是参差不齐。泰西历家以其不便于用,爰假设一太阳,即用真太阳之平均视行为视行,称之曰平太阳。平太阳中天时谓之平午,校对钟表者,即以此时为十二点钟。若真太阳中天时,则谓之视午。就平午与视午相合或相差者大约言之,每年之中惟有四天,平午与视午大致相合,余均有差。相差最多者,平午比视午或早十五分、或迟十六分。其每日相差之详细分秒,皆载在吾国教育部中央观象台所颁发之历书中。

若能了解以上之义,于昔所怀疑者自能祛释。因钟表每日有固定同一之迟速,决不许其参差,而真太阳日之长短则参差不齐,故不能以真太阳之视午而校正钟表,恒定为十二点钟也。其各都市城邑之标准时钟皆据平午。以教育部历书核对,即可了然。

吾人持非时食戒者,当依真太阳之视午而定日中食时之标准,绝不可误据平午而过时也。至于如何校正钟表,可各任自意。或依平午者,宜购求教育部历书核对,即可知每日视午之时。若如是者,倘自置精良正确之钟表,则可不必常常校正拨动。否则仍依旧法。以日晷仪之正午而校正钟表,恒定是为十二点钟,此亦无妨。但须常常核对日晷仪,常常拨动钟表时针。因如前所说,真太阳日之长短参差不齐,未能如钟表每日有固定同一之迟速也。又近代天文学者,以种种之理由斥日晷仪所测得者,未能十分正确。此说固是,但其差舛甚微,无足计也。

·1942年弘一法师

壬午六月,福州罗铿端、陈士牧居士倡议修建怡山长庆寺(即西禅寺)放生池,且以修建事迹寄请弘一法师为之润色并手书以刊石,是为弘一法师最后之遗作。弘一法师在《福州怡山长庆寺修放生园池记》中写道:

闽中自唐以来,梵宇林立,禅德辈出,故放生之风,迄今犹盛。……福州西郊怡山长庆寺,又名西禅寺。唐咸通间,懒安禅师开山,绵及于今,千有余载,为闽省一大丛林。寺中旧有放生所,废圮殊甚。十六年岁次丁卯,罗铿端、陈士牧居士游怡山,见而感喟,乃倡议募资,重为修建。逮己巳春,渐次兴修。……计园池修建,前后历十余年,费资万余金。罗铿端、陈士牧居士始终董其务。近述修建经过事迹,请撰碑记,垂示来叶。爰依其草稿,略为润色,并书写刊石,以志赞喜云。

华民三十一年岁集壬午夏六月,南山律苑沙门演音。

壬午初秋,张人希以先人所藏《清代名家书画册》,恭请弘一法师题跋。弘一法师在《为张人希家藏〈清代名家书画册〉题跋》中写道:

承平雅颂

岁次鹑火秋仲,温陵晚晴老人。

书画风度每随时代而变易。是为清季人作,循规蹈矩,犹存先正典型,可宝也。壬午秋,亡言,时年六十有三。

壬午七月廿一日,弘一法师在泉州朱子“过化亭”教演出家剃度仪式,并为广翰、道详二沙弥,证明传授沙弥戒。叶青眼在《纪温陵养老院胜缘》中写道:

公旋闭关,谢绝接见,不收信件。余等因公在院,每月半必聚会一次,商所需,常数周不获其面。逮至七月廿一日,假过化亭为戒坛,教演出家剃度仪式,为广翰、道详二沙弥,证明传授沙弥戒。余等始得参与观礼,再聆教益。盖虽在咫尺间,真同万仞壁垒。

七月廿二日,弘一法师出《删订剃头仪式钞本》一卷,赠师惭法师。谓自宋灵芝律师后,失传七八百年,今为删订此本,昨已集数师于此演过。将来出家者,令依此授之。师惭在《略记弘一大师德惠》中写道:

余之得识大师鸿名者,始于《印光法师文钞》,及《佛学半月刊》《寒笳集》及《人生之最后》等书,心辄慕之。民廿七年,大师主讲开元,余预会,始睹尊容,然未敢进觐也。嗣后亲炙之望,恒住于心。去冬闻师莅泉,将在百原作数日之留。境缘成就,欣幸靡已,遂于腊月七日拜觐……

今夏释迦寺,以剃度沙弥仪规,疑有未妥,及余数端,委余求正于师。适大师闭关温陵养老院,乃以函禀。旋奉转谕,期以七月廿一后赐见。余乃于廿二日趋谒。席次,师出《剃头仪式》钞本一卷,示曰:“自灵芝律师后,失传七八百年。今为删订此本,昨已集数师在此演过。此卷,由妙莲师缮赠。将来发心出家者,令依此授之。如未明了,请寿山师等为指导,当可如法也。”复缕析余事数端,询寺中概况,切嘱守清规持戒念佛。最后询及伯遒居士临终状况,复勖余修持毋怠忽。此次拜觐,承训最久,温谕备至。呜呼!岂疑已成最后之教也!

壬午七月末,王梦惺汇寄旅费,恭请弘一上法师再次赴永春弘法。弘一法师以老病日增,谢未能往,并将王梦惺所寄旅费璧还。弘一法师七月廿六日在《致王梦惺书》中写道:

惠书,诵悉。朽人老态日增,精神恍惚,未能往尊邑弘法,至用歉然。菩萨尊号,附奉上。

属书警语,以精力不支,仅能书写数叶,(余纸寄返,可以托人题跋,附于册中。)俟他日暇时书就,托人奉上。不久闭门静养,谢绝缘务,诵经念佛,冀早生极乐耳。承寄旅费,已无所需,附以寄返,乞改作他用。并乞代向诸居士致谢,诸希鉴谅,为祷。谨复,不宣。

壬午八月十五、十六日两天,弘一法师于温陵养老院讲《八大人觉经》及《净土法要》,由开元寺昙昕法师为翻译。叶青眼在《纪温陵养老院胜缘》中写道:

八月十五六日,徇余等之请,讲《八大人觉经》及《净土法要》。担任翻译者为开元昙昕上人。练习讲稿至数次,故译时甚为详明。讲时听众先朗诵经文一遍,然后开讲。

弘一法师自壬午八月十五、十六两日讲经时,虽然精神兴奋,然声音语气,已微带黯然神伤之意。开端结论,字句略露朕兆,众或不大注意。迨八月廿三日为转道、转逢二老书写大柱联后,下午即云身体发热。廿四日食量遂减。二十五日,为免使晋江中学学生失望,犹力疾复为学生写中堂百余幅。廿六日食量减去四分之三,又照常写字。廿七日整天断食,只饮开水,医药悉被拒绝。廿八日下午,弘一法师着妙莲法师到其卧室记写遗嘱。廿九日又嘱临终助念等事。三十日,弘一法师整日未开口,独自默念佛号。壬午九月初一日下午六时,弘一法师在一张已经写过字的信笺纸的背面,手书“悲欣交集”四字,并于其左书“见《观经》”三小字,交与侍者妙莲法师,是为最后绝笔。此处所谓《观经》,乃指“净土三经”(《无量寿经》《观无量寿佛经》《阿弥陀经》)中《观无量寿佛经》之简称。

·弘一法师临终绝笔

民国三十一年壬午九月初四日(1942年10月13日)午后八时,弘一法师安详圆寂于泉州不二祠温陵养老院晚晴室。

·弘一法师圆寂瑞相

弘一法师圆寂当夜,侍者妙莲法师在温陵养老院律净室,口述弘一法师生西整个过程,并由僧睿法师笔记。妙莲法师在《弘一大师生西经过》中说:

自古历八月十五、十六两日,应叶青眼居士等请,讲《八大人觉经》后,即为晋江县立中学学生写字,计一百余幅。至廿三日上午,为转道、转逢二和尚写大柱联各一对;吃午饭后,即向妙莲法师云:“我今天身体发热,不大好。”至晚热度颇高。廿四日早午二餐吃粥,已减去平常食量十分之五。廿五日早饭后,抱病勉强执管写字。(为应学生之约期。)廿六日吃粥减去四分之三,写字照常。廿七日完全断食,只饮开水。妙莲师劝延医服药及进饮食,法师拒绝。

廿八日下午五时,叫莲师到卧室,将信壳自写遗嘱云:“余于未命终前,临命终时,既命终后,皆托妙莲师一人负责,他人无论何人,皆不得干预。国历十月七日弘一。”并盖上私章,及叮嘱谢绝一切吊问。

廿九日下午五时,复叫莲师进卧室嘱临终助念等事。计五种:(一)在已停止说话,及呼吸短促,或神志昏迷之时,即须预备助念应须之物。(二)当助念之时,需先附耳通知云:“我来助念。”然后助念。如未吉祥卧者,待改正吉祥卧后,再行助念。助念时,诵《普贤行愿品偈》,起经即诵:“大方广佛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赞”,乃至“所有十方世界中”等正文。末后再念“南无阿弥陀佛”十声,(不挝木鱼,大声缓念),再唱回向偈“愿生西方净土中”,乃至“普利一切诸含识”。当在此诵经之际,若见余眼中流泪,此乃悲欣交集所感,非是他故,不可误会。(三)察窗门自有未关妥者,关妥锁起。(四)入龛时,如天气热者,待半日后,即装龛。凉则可待二三日装。不必穿好衣服,只穿旧短裤,以遮下根即已。龛用养老院的,要送承天寺焚化。(五)待七日后再封龛门,然后焚化。舍利分为两坛,一送承天寺普同塔,一送开元寺普同塔。另在未装龛以前,不须移动,仍随旧安卧床上。如已装入龛,即须移去承天寺。去时将常用之小碗四个带去,填龛四脚,盛满以水,以免蚂蚁嗅味走上,致焚化时,损害蚂蚁生命。应须谨慎!再则,既送化身窑后,汝须逐日将填龛脚小碗之水加满,为恐水干去,又引起蚂蚁嗅味上来故。此嘱发表后,即将手书《药师经》一部,及《格言别录》一本,送与莲师供养。

三十日整天不开口,独自念佛。九月初一日,上午为黄福海居士写纪念册二种。下午自写“悲欣交集”一纸交莲师,自此绝笔,此为法师一生最后之墨宝。初二日上午,承天寺转尘和尚,偕传贯、寿山三人,欲趋问安,法师不见,谓见我于我身心无益,不如为我诵《法华经》回向,即命莲师写回向偈云:“若未应命终者,愿疾病速得痊愈。若已应命终者,愿身无病苦。正念现前,速得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并自解释云:“倘我但说‘速往极乐’一段,恐诵经者不愿回向。故不得已加祈‘疾病速痊’一节,意令诵者生欢喜心而已。”

初三日下午,莲师劝法师吃药,法师遂对莲师云:“平常的人,要待三寸水尽之时方作死看,不与医药饮食,此实大错特错。那晓得不如将此吃药等延缓的时间用作念佛,何等利益。你是明佛法的人,不应当作此想。这是临终大事,你要明了,好好地帮我念佛。平常的人,多劝我住世,但是不晓得我生西方以后,乘愿再来,一切度生的事业,都可以完满成就。所以劝我在世的人,眼光太近。我若住世,亦不能做多大的事业,不如生西方再来为愈。”遂叫莲师关好房门。至五时,王拯邦居士闻法师身体欠安,自南安长福乡赶来,求见法师医治,先由莲师进禀王居士之来意,法师一味谢绝,后经莲师再三恳求,乃云:“此是特别的接见。”王居士略进凉润生津汤药。(因经断食八天,故不敢下以他药)

初四日早七时,王居士入见。闻法师说话与精神较昨晚有进展。遂劝吃牛乳少许。法师乃对莲师云:“吃牛乳一层,依照《十诵律》文,在《比丘尼钞》有引,凡有病比丘,多日没有吃东西,一至身体羸弱,苟非接受营养,无以支持生命,得开午后屏处食时食,即牛乳、稀饭等,皆可食。《沙弥十戒仪则经》亦见此说。”午后三时,王居士复晋谒,见法师精神较上午略减,皮肤微热,药方照旧。延至晚七时三刻,莲师偕贯师进卧室,见法师呼吸急促,回视粪桶中有粪少许,始知方才气促系下床到桶出恭缘故。莲师遂将粪桶携出涤净,同时差人到开元寺请王居士与寿山二人前来磋商。一面莲、贯二师进卧室,依照法师助念遗嘱,诵《行愿品》,及弥陀佛号。至八时正,安详西逝。及王、寿二人来时,已见面不及矣。呜呼!人天眼灭,法樑顿折矣!距生光绪庚辰年九月廿日,享寿六十有三岁,僧腊廿四夏。圆寂于泉州温陵养老院之晚晴室。

除此之外,弘一法师还于九月初三日上午,曾付温陵养老院遗嘱一份,嘱妙莲法师交与院中。叶青眼在《千江印月集》中写道:

付温陵养老院遗嘱(初三日上午,公嘱由莲师手写交与院中):“(一)请董事会修台(即指过化亭一部分破损应修葺者)。(二)请董事会对老人开示净土法门。(三)请董事会议定,住院老人至八十岁,应举为名誉董事,不负责任。(四)请董事会审定湘籍老人,因已衰老,自己虽乐为助理治圃责任,应改为庶务,以减轻其负担。”

弘一法师临终前,分别书写致其友夏丏尊及弟子刘质平《遗书》并附录“遗偈”,向其告别。弘一法师在《致夏丏尊》中写道:

朽人已于(九)月(初四)日迁化。曾赋二偈,附录于后: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

问余何适,廓尔亡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谨达,不宣。

音启

前所记月日,系依农历。又白。

弘一法师在《致刘质平》中写道:

朽人已于(九)月(初四)日谢世。曾赋二偈,附录于后: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

问余何适,廓尔亡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前所记月日,系依农历也。谨达,不宣。

音启

弘一法师书写以上两封信中,其迁化谢世的具体月日为空格,并嘱妙莲法师待其圆寂之后填写。夏丏尊在《弘一大师的遗书》中写道:

十月三十一日星期六上午,依例到开明书店去办事。才坐下,管庶务的余先生笑嘻嘻地交给我一封信,说:“弘一法师又有挂号信来了。”师与开明书店向有缘,他给我的信,差不多封封同人公看,遇到有结缘的字寄来,最先得到的也就是开明同人。所以他有信给我,不但我欢喜,大家也欢喜的。

信是相当厚的一封,正信以外还有附件。我抽出一纸来看,读到“朽人已于九月初四日迁化”云云,为之大惊大怪。惊的是噩耗来得突然,本星期一曾接到过他阳历十月一日发的信,告诉我双十节后要闭关著作,不能通信,且附了佛号和去秋九月所摄的照片来,好好地怎么就会“迁化”。怪的是“迁化”的消息,怎么会由“迁化”者自己报道。既而我又自己解释,他的圆寂谣言,在报上差不多每年有一次的,“海外东坡”在他是寻常之事。这次也许因为要闭关,怕有人再去扰他,所以自报“迁化”的吧。信上“九”“初四”三字用红笔写,似乎不是他的亲笔,是另外一个人填上去的,算起来农历九月初四恰是双十节后三日,也许就在这日闭关吧。我捧着一张信纸,呆了许久,竟忘了这封信中还有附件。

大概同人见我脸色有异了。有人过来把信封中的附件抽出来看,大叫说:“弘一法师圆寂了。”这才提醒了我,急急去看附件,见一张是大开元寺性常法师的信,说弘一老人已于九月初四日下午八时生西,遗书是由他代寄的。还有一张是剪下的泉州当地报纸,其中关于弘一法师的示疾临终经过有详细的长篇记载,连这封遗书也钞登上面。证据摆在眼前,无法再加否认,唉,方外挚友弘一法师真已迁化,这封信是来与我诀别的,真是遗书了,不禁万感交迸,为之泫然……

这封遗书似乎是卧病以前早写好在那里的,笔势挺拔,偈语隽美,印章打得位置适当,一切决不像病中所能做到。前一封信是阳历十月一日发来的,和阴历对照起来,那日是八月廿二,恰好是他感到不适的前一天。信中所说,如“将于双十节后闭关”“以后于尊处亦未能通信”,且特地把一张照片寄赠,谆谆嘱嗣后和诸善知识亲近,从现在看来,已俨然对我作了暗示了。豫知时至,这两封信都可作为铁证,不过后一封是取着遗书的形式罢了。

师的要在逝世时遗书给我,是十多年前早有成约的,当白马湖山房落成之初,他独自住在其中,一切由我招呼。有一天我和他戏谈,问他说:“万一你有不讳,临终咧,入龛咧,荼毗咧,我是全外行,怎么办?”他笑说:“我已写好了一封遗书在这里,到必要时会交给你。如果你在别地,我会嘱你家里发电报叫你回来,你看了遗书,一切照办就是了。”后来他离开白马湖云游四方,那封早已写好的遗书,一定会带在身边,不知今犹在否。猜想起来,其内容当与这次妙莲法师所得到的差不多吧。同是遗书,我未曾得到那封,却得到了这样的一封,足见万事全是个缘。

这封信不但在我个人是一个珍贵的纪念品,在佛教史上也是非常重要的文献,值得郑重保存的。

本文方写好,友人某君以三十年二月澳门《觉音》社所出《弘一法师六十纪念专刊》见示,在李芳远先生所作《送别晚晴老人》一文中,有这样一段,“去秋赠余偈云,‘问余何适,廓而亡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下署晚晴老人遗偈”,如此则遗书中第二偈是师早已撰就,豫备用以作谢世之辞的了。又记。

弘一法师临终前,又有致菲律宾性愿法师遗书。释性愿在《晚晴山房书简·书后》中写道:

太平后,闻友人言,师于临终时,有遗书托付于余。文曰:“××(性公)座下:朽人已于某月日西归矣。”(全书皆其亲笔,唯示寂日子,嘱人加入附寄)。另有偈云:“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又偈云:“问余何适,廓尔亡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此信原迹,为人所遗,故未附入。顺志。

佛历二五〇二年岁在戊戌仲春。南行沙门安般行人古志谨识。

实际上,早在两年前弘一法师在辞别永春普济寺时,就曾留给性愿老法师一信,其内容也类似遗书。其书云:

性公老人慈座:

后学居南闽十数载,与慈座交谊最笃。今将西逝,须俟回入娑婆,再为晤谈。甚望今后普济寺道风日盛,律仪宏阐。后学回入后,仍可来普济居住,与诸缁素道侣相聚首也。谨达,顺颂

法安,不宣。

后学演音稽首

林子青在《弘一法师年谱》(增订版)“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壬午)六十三岁”注㉝中作【按】:“此书未署年月,从内容看,当系1940年,师居永春蓬壶普济寺时所写,留以致性愿法师者。1948年刘胜觉居士自闽携至上海,因得见其真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