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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教程
1.13.2.3 三、和解
三、和解

和解(reconciliation),又称调解,是指一个和解委员会查明争端中的问题,作成报告书,促成当事国和解。和解与调停不同,调停是第三国在当事国之间主持或参加谈判,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而和解则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和解委员会,目的在于请和解委员会公正地查明争端事实,提出建议和适当的解决办法。和解同国际调查委员会也不同,和解的目的是取得和解委员会的帮助而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而国际调查委员会的目的在于调查争端事实,在查明事实以后,使当事国能自行解决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