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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教程
1.7.1.1 一、海洋法的概念
一、海洋法的概念

在人类生存的地球上,地球表面的71%被海水所覆盖,而人们生活的陆地只占地球表面的29%。在面积为3.6亿多平方公里、总体积达到13.7亿立方公里的海洋中,蕴藏着丰富的矿物和生物资源。海洋这个巨大的宝库,在人类生活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海洋还是人类交往,发展贸易与商务的重要通道。在各种现代化交通工具不断出现并飞速发展的今天,国际贸易中70—80%的货物仍通过海洋运输,国际贸易交易中的常用术语,也是以海洋运输为基础而形成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类对海洋的科学研究、勘探开发、军事利用和各种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这就使得世界各国在利用海洋方面的规则越来越多、越来越细,最终发展成为国际法中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海洋法。

海洋法是有关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各国在各种海域从事航行、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海洋科学研究等活动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目前,它包括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等一系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