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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教程
1.6.2 第二节 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第二节 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the Component Parts of State Territory)

国家领土由四部分组成:陆地、领水、陆地领水的地下层和陆地领水的空中空间。这四部分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侵犯其中任何部分都是对国家领土完整的破坏。由于国家领土四部分的构成不同,在国际法上的法律地位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