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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教程
1.3.2.4 (四)十月革命以后
(四)十月革命以后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俄国“十月革命”以后,国际关系和国际法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西方传统国际法中反动的东西得到改造和取消,进步、民主的原则得到了巩固发展。此外,这时产生了一系列新的国际法原则,如禁止侵略战争、互不侵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等等。这些进步、民主的国际法原则的产生和发展成为现代国际法形成的重要标志。

第二次世界大战虽然使刚刚形成的现代国际法遭到前所未有的大破坏,但却在更大范围内、更深领域内促进了国际法向民主方向的发展,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战后社会主义国家的产生和大批亚、非、拉新独立国家的出现,使国际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赋予国际法以新的生命力,使国际法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国际法不仅具备了调整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关系的能力,同时也具备了成功地调整相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关系的能力。目前,国际法在世界人民反殖、反帝、反霸,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宁,促进国际合作与各国友好关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国际法也必将会对促进今后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建立新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战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国际法开拓了新领域,出现了许多崭新的国际法概念和原则制度,如大陆架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国际海底区域概念和制度、外层空间制度、国际环境保护制度等等。这些原则制度的确立,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科学技术为人类和平和进步事业服务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