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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画中的大航海
1.5.4 英格兰海上“皇家领地”与《海洋封闭论》
英格兰海上“皇家领地”与《海洋封闭论》

——《塞尔登肖像》佚名 约1614年

——《塞尔登肖像》莱利 约17世纪40年代

荷兰的格劳秀斯被后人誉为“国际法始祖”,其最大贡献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阐述了国际法的概念,并提出了“公海自由”的经典理论。

1609年,当荷兰为《海洋自由论》的正式出版而欢天喜地时,海峡对面的英格兰则提出了强烈抗议。因为,这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地方距离海岸线的直线距离都不会超过75英里,正是这种地理环境使得它比任何一个国家都重视海洋。实际上,早在1604年,为了回应荷兰在英格兰沿海可视范围内攻击西班牙船只,英王詹姆斯一世(James Ⅰ)就曾提出“皇家领地”这一概念。这是历史上首次由一个国家明确对海洋范围的主权做出定义,这个概念相当于今天的“领海”。同时,荷兰渔船在北海靠近苏格兰的海区捕捞鲱鱼,也令英格兰人大为光火。为此,英格兰与荷兰互派代表谈判,各自都在法学上做了充分表达。

1215年就诞生了《自由大宪章》的英格兰,不缺少法学专家与法律武器。自然法学家塞尔登为对抗《海洋自由论》,于1618年抛出了《海洋封闭论》,为英格兰君主占有英伦三岛周围海域的权利进行辩护。这部书还特别收入了两幅地图:一幅是英格兰海区地图,另一幅是苏格兰海区地图。图中的英吉利海峡还绘有一艘帆船,似乎表明在“皇家领地”,船只可以“无害通过”。1635年英王查理一世(CharlesⅠ)下令刊印此书。

于是,世界上有了两本关于海权的对垒专著。这两部书引证同样的传统和权威,但提出的观点却针锋相对。它们成为后世所有关于海洋争议的论证资源。在几百年后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之前的漫长辩论中,格劳秀斯的《海洋自由论》与塞尔登的《海洋封闭论》分别被论辩双方一再引证。

《塞尔登肖像》
佚名 约1614年

生于1584年的塞尔登比他的对手格劳秀斯小一岁。存世的塞尔登肖像有七幅,但都是对以下两幅画的复制。一幅是一位佚名画家的《塞尔登肖像》,大约绘于塞尔登30岁时,即1614年前后,此时他已获得著名宪法学者的声誉,看上去是个深思熟虑、老成持重的人。另一幅《塞尔登肖像》是从荷兰到英格兰闯荡、后被封为爵士的画家彼得·莱利(Peter Lely)的作品。彼得·莱利主要供职于宫廷,是首屈一指的肖像画家。

彼得·莱利的真名是彼得·凡·德费斯(Piter van der Faes),1641年在伦敦学画后,定居英格兰。他以所画风格时尚的查理一世和奥利佛·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肖像画而闻名。1661年他成为查理二世(Charles Ⅱ)的宫廷画家。他刻画宫廷贵妇的作品色彩迷人,温暖而明快。莱利在1679年获得爵位。

《塞尔登肖像》
莱利 约17世纪40年代

此画绘于塞尔登50多岁时,即17世纪40年代。此时《海洋封闭论》正式出版了,经历了关涉皇权的法律问题而引来的牢狱之灾后,他看上去有一种饱经风霜的淡定与疲倦。

塞尔登死于1654年,离世前他立遗嘱将自己收藏的东方文献,包括那幅著名的《塞尔登地图》(即《明东西洋航海图》)捐给了牛津大学博德利安图书馆。这个图书馆现收藏有两幅塞尔登肖像画。

1702年,荷兰法学家宾刻舒克(Bynkershoek)出版《海上主权论》一书,提出“陆地上的控制权,终止在武器力量终止之处”,即岸炮炮弹海上落点以内的沿海海域就属于自己管辖。当时大炮射程为1里格,约3海里。这一“领海”理论得到了不少国家的认同。海洋在争吵中最终被划分为领海和公海,海洋自由原则和海权基本得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