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劳动力商品


一、劳动者有人身自由。也就是说劳动者不能是囚犯,不能是奴隶,他要有权支配自己的劳动力,能把劳动力当做商品出卖。

二、劳动者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劳动力。

劳动力作为商品,同其他商品一样,也具有商品的二因素,即价值和使用价值。只不过,劳动力是特殊的商品,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具有不同于普通商品的特点。

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但是劳动力商品比较特殊,它没有独立存在,而是存在于人的身体当中。我们没有办法计算出生产劳动力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只要能够维持一个人,健康的正常的生存,她就具有劳动能力。所以,我们就把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还原为,是由维持劳动者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决定的。

具体包括三个部分:(1)维持劳动者本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也就是满足劳动者本人衣食住行,基本生存。(2)维持劳动者家属的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人活着不能是孤家寡人,要组建家庭,要养育后代,所以还必须能够维持家庭成员的生活,满足他们的衣食住行;(3)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所支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