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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诗文选评
1.8.17 赠汪伦

赠汪伦①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②。

桃花潭水深千尺③,不及汪伦送我情。


① 本诗作于天宝十四载(755)秋,时李白游宣州至泾县,曾宿于汪伦别业。汪伦:又名凤林,越国公汪华之五世孙,曾任泾县令(以上据李子龙《关于汪伦其人》)。

② 踏歌:连手踏地为节拍而歌。踏歌是唐人一种歌乐形式。此当单指踏地为节而歌。

③ 桃花潭:在泾县西南,为泾水上游。地方志称潭水深不可测。

此诗前人评说甚多,以下二条甚有见地。试录之:

沈德潜《唐诗别裁》:“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按:“不及”二字便是转换而出新意。)

于源《灯窗琐话》云:“赠人之诗有因其人之姓借用古人,时出巧思(如本书所录《读诸葛武侯传赠崔少府叔封昆季》诗之用“崔州平”影指崔少府);若直呼其姓名,似径直无味矣。不知唐人诗有因此而入妙者,如‘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旧人惟有何戡在,更与殷勤唱渭城’(刘禹锡《与歌者何戡》);‘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杨敬之《赠项斯》),皆脍炙人口。”

以上二条皆从修辞着眼,然而本诗之佳又不仅修辞入妙,更在整体空灵,其关键在“忽闻岸上踏歌声”句。

诗为赠别汪伦而作,而汪伦其人在字面上未见其形,只以“踏歌声”空中传响,使读者闻其声而似见其形。大抵送别不免悲伤;不言悲而一路踏歌来到,其人必洒脱俊逸,非寻常可比;而由友人的洒脱俊逸,又可知作者之襟怀。

再深入体味一下,“李白乘舟将欲行”,字里行间似有依依之感,这时“忽闻岸上踏歌声”,“忽闻”是一个突如其来的听觉感受,汪伦踏地为节的歌声似乎忽焉扫除了诗人初时的怅惘,于是结两句不言惜别,但言深情,则可见俊逸超迈之人并非无情,而正是尤重情意的性情中人。

以上对汪伦其人性情的推测,从李白《过汪氏别业二首》可得到印证:“汪生面北阜,池馆清且幽。我来感意气,搥炰(杀牛烤羊之意)列珍羞。扫石待归月,开池涨寒流。酒酣益爽气,为乐不知秋。”汪伦确是一位气质高迈的豪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