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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诗文选评
1.8.14 宣城见杜鹃花

宣城见杜鹃花①

蜀国曾闻子规鸟②,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① 宣城:即宣州,今属安徽。按李白于天宝十二至十四载(753-755)及流放夜郎赦归后,曾客游宣城。安旗教授以本诗思乡亟切定为晚年作,时当广德元年(763),似未足为确据。以理度之,当为初见宣城杜鹃花而有此感兴,以天宝十二至十四载作为近是,时年五十三至五十五。杜鹃花:草本花,色殷红,又名映山红,相传为杜鹃鸟口血所化。其实当因其开花时正值暮春杜鹃鸟悲啼之际,故有此联想。

② 子规鸟:即禽鸟杜鹃。蜀中代表性鸟类,暮春尤啼,相传为古蜀王杜宇遇害所化生,故啼声悲苦,声似作“不如归去”,又夜啼不已,至口中滴血。见《华阳国志》。

李白作本诗的情境,当为宣城见杜鹃花盛开而忽忆蜀中杜鹃鸟,引发乡思,是因花及鸟。而本诗却由蜀中子规起笔,再由鸟及花,至二句方落到宣城杜鹃花。这一因果句的倒置,加以“曾闻”、“还见”二词组的勾联,便将重点落到引发感兴的原因“花”上,不仅生动地凸现了诗人见花之际触目惊心的感受,且使全诗笼罩在一种恍惚如梦思般的氛围之中。三句“一叫一回肠一断”忽又舍花而言鸟啼,但事实上当时有花而无鸟,而诗人却听得那么真切,似可见他眼前的杜鹃花似乎都化作了杜鹃鸟在啼鸣。四句“三春三月忆三巴”,又回到作诗的实际时地,且点明乡思,似乎又舍鸟言花,但因紧接着第三句虚拟的杜鹃啼鸣声,又使人感到仿佛有万千只杜鹃鸟在呼唤诗人归去;而上下句三个“一”字与三个“三”字相叠所造成的迫促节奏,又有效地传送出诗人从梦思般的回忆中“醒”来时,那切肤锥心般痛楚的心声。

《唐宋诗醇》评此诗云:“如谣如谚,却是绝句本色。”这话只说对了一半。按绝句至初唐实有二体。一体由五七言短古来,体格古朴,为古绝;一体由五七言律体来,不唯讲究声律,而且典丽精工,为律绝。李白本诗语言直致,又两次用三个叠词,确有谣谚、古绝之风致。但古绝至唐与律绝又交互影响,所以唐人古绝又不同于前代,是唐人的古绝,可以与律绝合称唐绝。李白绝句,正因其兼收并蓄,遂以熔炼一切的天才个性,将古、律的结合发挥到极致。

本诗看似直致古朴,其实构思极精巧又极自然。一、三写鸟,二、四写花,看似不续,但恰恰通过这种错落的句序,虚实相应相生,有效地在看似平易的诗句中见出李白式的奇思逸想。不难明白,暮春杜鹃鸟啼鸣“不如归去”,以至口血滴滴化为杜鹃花的故事是本诗构想的链索,也确实有许多诗人在思乡诗中直接明用这一典故,然而本诗字面上完全看不到这一典故。诗人通过感情线的衍展,在错落的句序中,将这一典故溶化无迹了。这便是李白的奇逸,李白的空灵,与谣谚的直白大相径庭。

本诗的声律也应注意,虽似谣谚,其实除第一句为拗句,后三句都合律,上下句对仗,声、辞都合,只是二、三之间不粘。所以也是古、律相结合,这是唐绝中常见的声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