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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教程(本科版)
1.6.1.3.4 四、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改革与创新
四、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改革与创新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人事代理等工作的推进,学生从事保洁等劳动服务的勤工助学岗位逐渐减少,一方面对原本有限的岗位数量造成了缩减,但换个角度也淘汰了质量相对不高的岗位,这就要求高校应当改革管理体系,对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进行创新,使之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有机结合。

(1)高校应结合学校实际及相关设岗单位(部门)需求情况,依年度预算统筹核定设岗单位岗位类型及数量,明确岗位要求及工作内容、岗位类型、岗位性质等信息,并及时予以公布。

(2)要科学合理设置本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让岗位不仅能为学生提供劳动报酬,而且成为培养学生、锻炼学生的平台。在设置岗位时要保障学生利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切勿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变成顶岗工作人员。在设置岗位时要确定专门指导老师,制定安全教育方案和岗位培训计划。

(3)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要区别于学生干部、青年志愿者。相关单位不能将岗位设置为既能享受学生干部待遇、又能获得劳动报酬的岗位,不能将从事公益服务的青年志愿者活动设置为勤工助学岗位。

(4)对学生从事的校外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了解和收集用工单位或个人对受聘学生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知识与能力水平的评价意见,建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资料库,并调解学生与用工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和学校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