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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教程(本科版)
1.6.1.1.1 一、勤工助学的概念
一、勤工助学的概念

勤工助学包含“勤工”与“助学”两个要素,其中“助学”又包含对完成学业进行“资助”和“帮助”两重含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参与学校组织的劳动或服务,通过自己付出的劳动换取一定的报酬,以缓解经济压力,安心学习。在此基础上,学生综合素质得到提升,人格得以健全,心理健康发展,职业基本素质的培养也得到了促进。

勤工助学又曾被称为“勤工俭学”,意为勤于工作、俭以求学,即依靠勤恳的工作和俭朴的生活赚取经济收入以保障学业完成。勤工俭学最早始于20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时期,在国家面临内忧外患时,国内以王光祈为首的一部分先进青年组织了“少年中国学会”,为了实现教育与职业相统一的理想,发起建立了“工读互助团”。同时期,许多先进青年因不满于现状向西方寻求变法,从而走上了以勤工俭学方式留学欧洲的道路。如周恩来、邓小平、吴玉章、陈毅等都是赴法勤工俭学的先进代表,他们主张工学并进、教育与生产结合等思想是我国新民主主义教育思想的重要来源。这一时期的勤工俭学是为了解决求学所需要的经济问题,是当时部分先进知识分子所主张的生活和学习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勤工助学以坚持学习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主线,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勤工”与“助学”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环境中实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到20世纪70年代末的勤工俭学主要以“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的形式”体现,以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相结合进行人才的培养,此阶段重视“无偿劳动,获取精神收获”,并开设劳动技术课、建立劳动基地为勤工助学创造条件,在培养热爱劳动和勤俭美德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20世纪80年代开始,勤工俭学逐渐改为勤工助学,开始了以“济困”为主要目的的勤工助学阶段,其内涵也日渐丰富,专业学习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勤工助学从无偿劳动转变为按劳取酬,向非直接给予性资助转变。

20世纪90年代初,勤工助学进入了“济困与成才相结合的社会实践”阶段。该阶段为了规范20世纪80年代末社会经商热潮对校园的影响,按照国家教委的要求,各高校逐步调整和实践,将勤工助学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组织、制度和规范上有了更多的进步,勤工助学的岗位类型也更加丰富,勤工助学的经济收入也有了增长;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人才提出了更加综合和全面的要求下,勤工助学在培养人的意志品质、增长技能知识、培养职业素养上发挥了重要的“育人”作用。随着资助育人理念的不断完善,“勤工”对“助学”的促进作用不只停留在经济的资助上,同时也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提升综合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蓬勃发展,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等教育呈现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学生有了进入大学学习的机会。与此同时,高校学生中贫困生的人数和占比也在不断提高。1994年起,国家教委、财政部发文要求各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使高等学校勤工助学活动具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以保障贫困学生得到有效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在此基础上,高校勤工助学逐步走向经常化和规范化,勤工助学作为高校中“奖、助、贷、勤、补、免”为主体的多元资助体系中唯一的非直接给予性资助,成为高校资助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勤工助学与文化和教育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各个时期都具备教育功能和实践功能。当前,勤工助学逐渐成为贫困学生通过劳动改善生活现状、在保障完成学业的基本经济条件下在工作实践中提升综合素质的主要方式之一。在资助育人理念的指导下,勤工助学的资助与育人的双重目标被进一步强调,勤工助学不仅是贫困学生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途径,也成为他们锻炼综合能力、提升专业技能的有效方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要求高校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建立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增强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在勤工助学中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根据国家勤工助学政策,各高校机制定了勤工助学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特点以及高校勤工助学的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勤工助学有效形式,使勤工助学成为高校人才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成为高校重要的常规工作,在帮助学生成长、成才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