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个性与风格
风格对于一个画家而言具有多重意义,风格可能是一个画家在其发展道路上逐渐形成的必然结果,这就如同一个人会具有个性一样,独立的绘画也常常会有自己的一个风格。个性经常是关于一个人在气质、性格等方面的特质,主要在于和他人具有的一种不同或差异,而且是稳定的。个性也可以沿用到绘画以及其他作品上来,但是依然是突出一种独特性,通常是个体特征在群体特征当中的区别度。风格则可能是个体的也可能是群体的特征,风格所意味的特征不但可以区别于其他,而且还具有某些品质或品格,人们通常还是在积极意义上对待风格的,有民族的风格,也有时代的风格,也有个人风格。严格地讲,一个有个性的人其作品却未必一定具有风格,经常有画家被认为是没有个人风格或者个人风格不够突出,这是客观的情形。为什么如此呢?
因为绘画对于个人来说绝大多数是从学习开始,学习过程首先必然是模仿的过程,就是首先向古人、向他人学习,那么其他画家的技法、面貌、风格一定会在模仿的阶段表现出来。如果一个画家一直停留在这样的阶段,那么就不能真正和他所学的画家相区别,而且由于他所使用的技法、语言是其他人的,实际上也就难以表达自己的思考,这样在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都难以形成与众不同的特征。一个人的个性有先天的成分,也有后天的磨炼,然而一个画家不可能天生就会画画,那么,他天性当中的个性部分不能直接地从绘画中体现出来,至少在学习阶段其个人的特点是处于被压抑或遗忘的状态,这是没有办法的。可以看到,许多儿童绘画具有率真的特点,也没有过多的技巧,这个阶段的绘画常常给许多技巧熟练的画家带来惊奇,这里面无疑是有个性或天性流露的。但是当他们真正步入规范的技法训练阶段以后,那些令人惊喜的“个性”反而看不到了。有些画家在其成熟的作品当中可以流露出某种儿童的率真或淳朴,但是毕竟不同于儿童绘画。人们谈论一个人绘画的个性或风格时,主要是指这个人作为一个成熟的、独立的社会个体或文化个体所呈现出来的独特性。一般地,在学习阶段,个人的表达欲不是十分强烈,即便强烈也无法表达出来,因为他还不曾掌握一套绘画语言,只能先借用他人的。用他人的语言表达出来的往往是他人的意味,用他人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考并非没有可能,但是难免有他人思考的痕迹。对中国画来讲,因为中国画的语言本身就蕴含了审美、思维等特点,而且有时结合得非常密切,以至于有些语言形式同时也是审美符号。这种语言在审美、思维上的独立性越高,往往对其具体的内容、形象的依赖性就越低,甚至只有在一定的抽象状态下才能最好地发挥它的价值。因此,个性化语言的形成是一个缓慢而综合的过程,而不仅是一个题材与面貌上的独特性。
中国画语言的最佳形态往往介于抽象与具象之间,即“似与不似之间”。正是这个形态的特征使得历史上优秀的中国绘画中的形象或语言形态(点、线、面)大都处在一种半抽象或“似与不似之间”的形态,学画者所把握的语言形态也是这样的特点。显然,这种语言是较少具有学习者自己的生活与自己的个性,要从自己的生活与个性中的具体性中提炼出一种具有抽象与概括意味的形象来,当然需要自己的求证过程。即从如何用他人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考直至达到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受与思考,这样语言与内涵才真正与自己结合起来了。这是一个对于语言的创造性发现和创造性运用的过程,还有画家个人审美、个人技法的形成过程。很难说用李唐的方法经过另一个人的手画出来就是传达了自己的思想了,当语言本身还属于别人的语言时,可以在题材上做一些改变,最初的结合会有些僵化,但这样的结合依然不能够称为风格。观众在看画的时候有时非常苛刻,不同画家风格的区别是全方位的,只有这全方位的区别才是真正的区别。比如山水画,并非其中树或水的画法不同就是风格,一件具有风格的作品在任何一个景物甚至任何一个元素方面,包括线条、点画都与他人不同。再深入一点,他的意境、构图、审美、格调都是属于他自己的,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风格。把这一家的山与另一家的树拼在一起当然可以组成一幅画,也可以与其他绘画相区别,但却不是风格,只是一个想法而已。所以,风格的形成也是一个画家技法、思想、生活全面积累成熟时自然成就的,这个时候,他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自足的画家,他不得不与他人不同了。
成熟的画家会自然而然地区别于其他画家,不过在他今后的创作历程中,有可能固守这一特色,也有可能再次发生变化。一个画家完全有可能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面貌,那么,综其一生来看,虽没有固定的风格,但每一种都属于他自己的,这依然可以说是有风格的。
有的人可能认为,一个画家应当不断地强化自己的面貌从而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种做法几乎是一种宣传策略的考虑。在艺术市场中,鲜明的风格无异于一个醒目的商标,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被轻松识别而且引人注目,这样会形成良好的市场效应。这种商标式的风格,在市场中会给购买者心理上留下印记和信任感。试想,一个产品忽然换了商标,消费者对它的信任感还会延续吗?因为商标常常是消费者习惯性的识别商品的标志,对于消费常客来说是如此,对于潜在的消费者来说更是如此。对于初级的或盲目的购买者来说,他只能从那种标志性的特征来判断与识别。所以,画家维持或强化某一种风格可能会有市场的考虑。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有的画家可以首先设计出一种风格图样,即在面貌上与众不同,以图在市场上获得认同。这种情况就比较微妙,这就是创造的风格与制造的风格的不同,后者只是一种图像的模式,在精神上没有确切的所指。市场或观众在评论一个画家的时候,会习惯性地将风格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且久而久之,人们觉得一味与众不同就意味着风格,标新立异就是风格,风格就是画家的价值所在。
现在,由于构成、构图法则的掌握,人们可以比较轻松地形成一个画面,这个画面可以从已有的图像资料中移植过来,或者在某些方面加以放大、夸张、强化就可以做到,这种“风格”,同样可以区别于其他,但却有一种内在的空虚。风格的快速形成,或者说绘画样式的快速形成,是技术发展的结果,由于绘画本身的积累以及摄影、电脑技术的成熟,人们收集图像资料的能力与处理图像资料的能力大大高于从前,处理图像的能力已经不是单纯的绘制技术,画家所要做的是如何将这些现有的图像进行重组、拼贴。[1]这几乎完全是一个技术性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不是纯手工的,大部分可以借助机器来完成,就是一个技术过程替代了思考过程,制作取代了创作。在这种情况下,风格几乎仅仅成了一种绘画的样式,或者一款独特面貌的产品,它所拥有的是一种技术、工艺、制作程序、材料等方面的独特性,有时却不是思考方向、高度、境界等方面的独特性。
其实,一个画家的风格之所以受人推崇,不仅仅是他拥有一副与众不同的面孔,而在于内在的思考深度与独创性。就这个意义来看,真正支撑风格的还在于生活的深度与文化的品质。画家对于自己所面对的以及自己置身其中的生活能够深刻地思考与体会,它的作品才有可能不是蜻蜓点水式的浅尝辄止或隔靴搔痒。由生活而达到内心的体验,或由内心而达到在生活中的实践与印证,这样的绘画是圆融的、不自欺的,也是不欺世的绘画。由于它呈现着个人内心以及内心的实践,所以,必然与其他的绘画不同,这样,个性或风格的光芒就从作品中散发出来了。
【注释】
[1]刘英.浅谈中国画的艺术风格与特点[J].艺术教育,2016(7):16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