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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1.10.1.4.1 一、等级
一、等级

高速公路的分级应依设计交通量、所在地区的地形而定,考虑相邻区段的相互关系作必要的调整。

设计交通量的年限采用20年。

根据我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不同的情况,我国高速公路可分为四级(见表12-3),规定车速50km/h为上路车速的最低限。高速公路与其他公路、铁路相交,都必须采用立体交叉,且为完全限制出入。

表12-3 我国高速公路分级情况

注 ()为特殊情况下采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