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路工程
1.10.1.1.1 一、高速公路的概念
一、高速公路的概念

现在还没有一个国际上公认的关于高速公路的定义,这是因为高速公路有一个发展过程,而且各国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我国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规定:“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5000辆以上,为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1962年11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运输部会议,对高速公路作了如下的定义:“所谓高速公路,是利用分离的行车道往返行驶交通的道路。它的两个车行道用中央分隔带分开;与其他铁路、公路不允许有平面交叉;禁止从路侧的任何地方直接进入公路;禁止汽车以外的任何交通工具出入。”

从以上的定义和解释可看出,高速公路一般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高速公路是供汽车行驶的汽车专用公路,不允许非机动车辆及行人使用。

(2)高速公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将往返交通完全隔开。

(3)高速公路与任何铁路、公路都是立体交叉的。不存在一般公路平面交叉口的横向干扰。

(4)高速公路沿线是封闭的,是控制出入的。控制出入是指:只准汽车(符合规定要求的)在规定的交叉口进出高速公路;不准单位和个人将道路接入高速公路;除完全定向互通式立交外,汽车进入或驶出高速公路时必须右转行驶,不得左转出入。这就完全排除了横向干扰。

由于高速公路的这些特点,汽车就可以在较高的速度下安全行驶,而不必担心来自横向或对面的干扰,整个交通就像一股在渠道内畅通无阻的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