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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1.9.3.2.9 九、高架桥下的空间利用
九、高架桥下的空间利用

高架桥下的空间利用,指高架桥下的墩柱所占的6m宽(上海数据)的位置及匝道桥下的空间。国外常利用此空间作为停车场、商店、仓库或供行人休憩之用。我国目前高架桥在广州和上海率先建造,根据特大城市中心区交通特点,对于交通繁忙的高架道路,其地面交通亦异常繁忙。如高架道下设置停车场,车行道中间的车辆进出极不安全,不利于交通组织,若要利用此空间作为停车场,必须控制其时间界限,限定在交通低峰的晚间,再加以适当的组织管理,则可保证安全行驶。由于交通量很大的高架桥及其地面道路严禁人流随意穿行,因此不宜在桥下空间设置商店、小卖部、电话、书报亭等营业性设施。由于交通繁忙,不宜在道路沿线随意停车,因此也不宜设置仓库、堆场等。需要车辆出入的设施,更不宜作为人员集会或休息的场所。所以较宜利用的设施如下:

(1)夜间停车场。

(2)高架桥监测器或接线箱。

(3)信号灯自检控制箱。

(4)交通值勤房。

(5)供路灯照明用的配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