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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1.9.1.6.1 一、设置条件
一、设置条件

(1)平面交叉符合下列条件时应设右转车道:

1)平面交叉角小于60°,且右转车较多时。

2)右转交通量大,且为主要交通方向时。

3)右转车辆所需车速较高时。

4)有特殊需要时。

(2)平面交叉除下列条件应设左转车道:

1)不允许左转弯时。

2)道路交通量很小,通行能力有富裕时。

3)相交道路计算行车速度为40km/h以下,设计小时交通量小于200辆时。

4)无对向直行交通,且进口道车道数较路段多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