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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1.7.3.2.8 八、平均纵坡
八、平均纵坡

平均纵坡是指一定长度的路段纵向所克服的高差与路线长度之比,是为了合理运用最大纵坡、坡长及缓和坡长的规定,以保证车辆安全顺利地行驶的限制性指标。

根据对山区道路行车的实际调查发现,有时虽然道路纵坡设计完全符合最大纵坡、坡长限制及缓和坡长规定,但也不一定能保证行车顺利安全。如对地形困难、高差较大地段,设计者可能交替使用极限长度的最大纵坡及缓和坡长,形成“台阶式”纵断面线形,这是一种合法但不合理的做法。在这种坡道上汽车会较长时间频繁地使用低档行驶,对机件和安全都不利。

《标准》规定:二、三、四级公路越岭路线的平均纵坡,一般以接近5.5%(相对高差为200~500m)和5%(相对高差大于500m)为宜,并注意任何相连3km路段的平均纵坡不宜大于5.5%。城市道路的平均纵坡按上述规定减少1.0%。对于海拔3000m以上的高原地区,平均纵坡应较规定值减少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