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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1.7.3.2.7 七、缓和坡段
七、缓和坡段

图5-5 合成坡度临界线图

在纵断面设计中,当陡坡的长度达到限制坡长时,应安排一段缓坡,用以恢复在陡坡上降低的速度。同时,从下坡安全考虑,缓坡也是需要的。在缓坡上汽车将以加速行驶,理论上缓坡的长度应适应这个加速过程的需要,但实际设计中很难满足这个要求。

由表5-4可知,除计算行车速度为40km/h及其以下时,理想的最大纵坡i1都未超过3%。根据实际观测试验,《标准》规定缓和坡段的纵坡应不大于3%,其长度应不小于最短坡长。

缓和坡段的具体位置应结合纵向地形起伏情况,尽量减少填挖方工程数量,同时应考虑路线的平面线形要素。在一般情况下,缓和坡段宜设置在平面的直线或较大半径的平曲线上,以便充分发挥缓和坡段的作用,提高整条道路的使用质量。在必须设置缓和坡段而地形又困难的地段,可以将缓和坡段设于半径比较小的平曲线上,但应适当增加缓和坡段的长度,以使缓和坡段端部的竖曲线位于该小半径平曲线之外。这种要求对提高行驶质量、保证行车安全是完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