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美德论
美德论伦理学是伦理学理论中产生较早、影响较大的理论。
我国传统道德建设一直倡导个人美德, ”做具有美德的人比做符合道德规范的事更为根本、更重要、更有决定意义,因而美德比规范更为根本、更重要、更具有决定意义。如果一个人没有美德,那么再好的规范也不可能被遵守,因而也就等于零;反之,只有当人们具有美德时,道德规范才能被遵守,从而得到实现“。在医学科学和医疗实践中更是如此,中西方的医学伦理学起初都是基于”美德论“的理论,不管是孙思邈的《大医精诚》还是《希波克拉底誓言》。因为医生有重大责任,我们只能信任具有人道与同情心、聪明而智慧、真挚而诚实的医生,即医生应同时具备相互影响的美德、伦理和医学专业知识,这从医学伦理学的学科产生与发展能够得到最充分的说明。
在人类历史上,伴随着医学和医疗实践活动的产生就形成了对医务人员的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求,即医学道德,这一时期称为”医德学“。在这一意义上,中国古代的医学道德与近、现代乃至当代的医学道德一脉相承,从神农”尝百草“到《黄帝内经》中的”疏五过论“、”征四失论“,从孙思邈的《大医精诚》到陈实功的”医家五戒十要“,以及当代的”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等等,这些优秀的医学道德传统从来也没有中断过,而且其本质内容也没有变化。中国今天的医学伦理学就是这样一路走过来的。这个阶段主要是对医务人员的美德要求,只是”以往主要是通过美德或格言这种层次较低的方式表达对于伦理学的需求,表达对于将伦理学整合到专业技术活动中的需求,以及对伦理学和专业知识在专家、普通人之间的需求“。不管医学科学怎样发展,也不管医学伦理学怎样发展,这些反映医学职业道德本质的要求不会改变、不会舍弃,它只会增强,它会以美德伦理的独特性进入到更加复杂的医学伦理学体系之中。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医学科学研究中的、医疗实践过程中的、卫生资源配置中的、卫生政策制定中的、医学法律逐步完善和病人权利与维权意识增强等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伦理难题、困惑、悖论广泛出现并不断加深,促进中国的医学伦理学由简单的医学道德发展到要面对和处理复杂的棘手的医学伦理学难题,这就为当下意义上的中国医学伦理学的产生提供了坚实的社会背景,使医学道德上升为医学伦理学,并由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发展到今天的生命伦理学阶段。但不管医学伦理学的具体理论与原则如何变化,医学美德理论始终贯彻其中。其实,西方的医学伦理学在很长时期也是美德论占据主导地位。
医师美德在今天体现在医师职业精神之中,医师职业精神是医学与社会达成承诺的基础。它要求将患者的利益置于医师的利益之上,要求制定并维护关于能力和正直的标准,还要求就健康问题向社会提供专业意见。医学界和社会必须清楚了解医师专业精神的这些原则和责任。医学与社会达成承诺的本质是公众对医师的信任,这种信任是建立在医师个人以及全行业的正直基础上。2002年美欧国家通过的《新世纪的医师专业精神———医师宣言》把医师职业精神概括为三项基本原则和十项职业责任,即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的原则、患者自主的原则、社会公平原则以及提高业务能力的责任、对患者诚实的责任、为患者保密的责任、和患者保持适当关系的责任、提高医疗质量的责任、促进享有医疗的责任、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公平分配的责任、对科学知识负有责任、通过解决利益冲突而维护信任的责任、对职责负有责任。
我国在2011年通过的《中国医师宣言》把医师职业精神概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
括为六个方面:(1)平等仁爱。坚守医乃仁术的宗旨和济世救人的使命。关爱患者,无论患者民族、性别、贫富、宗教信仰和社会地位如何,一视同仁。(2)患者至上。尊重患者的权利,维护患者的利益。尊重患者及其家属在充分知情条件下对诊疗决策的决定权。(3)真诚守信。诚实正直,实事求是,敢于担当救治风险。有效沟通,使患者知晓医疗风险,不因其他因素隐瞒或诱导患者,保守患者私密。(4)精进审慎。积极创新,探索促进健康与防治疾病的理论和方法。宽厚包容,博采众长,发扬协作与团队精神。严格遵循临床诊疗规范,审慎行医,避免疏忽和草率。
(5)廉洁公正。保持清正廉洁,勿用非礼之心,不取不义之财。
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努力消除不利于医疗公平的各种障碍。
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有效适宜的医疗保健服务。(6)终生学习。持续追踪现代医学进展,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理念,努力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学知识的科学性和医疗技术应用的合理性,反对伪科学,积极向社会传播正确的健康知识。
所有这些都是医师美德在当代医师职业实践中的具体要求与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