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
1.2.1 一、道德、伦理与伦理学

一、道德、伦理与伦理学

在汉语中, “道德”一词原为“道”和“德”两个概念。

“道”是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和规则,而“德”者,得也,即人们认识了“道”,内得于己,外施于人,便称之为“德”。在我国,首次将“道德”二字合用,始于战国时的荀况(尽管老子写过《道德经》一书,但它指的是《德经》和《道经》,在老子那里,道和德还是两个概念),他在《劝学》篇中说:“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意思是说,如果一切按照“礼”

的规定去做,就算达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现在,我们理解的道德主要是指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集体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有时也指个人的思想品质、修养境界、善恶评价,甚至用来泛指风尚习俗和道德教育活动等。在西方, “道德”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摩里斯”,原意指风俗、习惯,后被引申为道德原则、规范、品性和善恶评价等内容。早在荷马时代,人们就开始了道德思考,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创立的,他在雅典学院中讲授一门关于道德品性的学问,当时人们称为“伊脱斯”,后被译为伦理学,他的代表作是《尼各马可伦理学》。

“伦理”在古汉语中也是两个词。“伦”是关系的意思,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提到的“人伦”、“五伦”、“天伦”等都是讲尊卑、长幼、上下之间的关系。“理”是指道理和规则。伦和理合在一起即是指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所遵循的道理和规则。我国古代伦理思想非常丰富,伦理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根本特色,但是由于中国文化发展和学科分类的特点,伦理学的内容长期同哲学、政治、礼仪和修身教育结合在一起,没有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直到清朝末年日本学者将“伦理学”一词从英文译为日文,我国学者又从日文译成中文。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思想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的。因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然要触及到各种社会关系(最基本的是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等),这就需要有协调、处理这些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即道德。特别是在人类发展的早期,还没有自觉的成文的法律和纪律,因而,道德最先出现和发展起来,可以说,调节和处理人和社会关系的需要推动人创造了道德。

由道德的产生我们可以看出,任何个人和道德都表现出双重关系:一方面,他是既定社会道德的学习者、接受者,社会道德对于个人来说是“先在”的,是前人创造的精神文化的结晶,每一个个人首先要学习和接受既有的社会道德要求,这是他无法选择的,同时这也是个人的文化习得和社会化过程;另一方面,个人又是社会道德的体现者和创造者。个人也在不断地创造着道德,这是由于既有社会道德也是前人创造的,而非“天赋”的,即使是接受既有道德也不是完全消极被动地接受,而是带有积极的选择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点,人始终是道德的主体。

道德是保证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与法律和纪律相比,道德的强制性要弱一些,它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传统习俗来发挥作用。但道德的作用范围极宽广,在法律、纪律无能为力的领域,道德仍可以发挥作用,并且,道德的作用一经发挥出来就是恒久的、长效的,这也是任何社会都非常强调道德建设的原因。

人类创造出道德不是为了单纯地限制和约束自己(当然,任何道德总是具有一定的约束性的),而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使自己获得更大的自由。道德是人由“必然”走向“自由”过程所必需的工具,但道德对于个人来说确实存在着一个由“他律”

到“自律”的转变过程。道德对于个人起初总是表现为外在的规范,即“他律”,这时人对道德是不自觉的,后来经过人的长期的实践锻炼和自我修养达到内在的“自律”,自觉自愿地按照道德要求办事,这是个人道德境界升华和所达到的最高标志。

伦理和道德通常可以作为同义词,但严格地讲,两者是有区别的。道德是调整人际关系的原则、规范等,伦理的概念要比道德复杂得多。伦理的内容除了道德原则、规范外,还包括道德的起源、本质、作用、发展规律以及道德与上层建筑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等等。

伦理学以道德为研究对象,在西方叫道德哲学。自亚里士多德开创伦理学研究领域以来,伦理学在西方学术史上始终占有自己独特的位置。反观西方伦理学史基本上可划分为两大派别,即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坚持从道义论出发,用道德原则、规范来衡定行为的道德价值性,代表人物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那、笛卡尔、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哈贝马斯、罗尔斯等。经验主义是从感性幸福出发来构建伦理学理论,认为能实现幸福的就是道德的,代表人物有普罗泰戈拉、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培根、霍布斯、休谟、摩尔等。

各派学者所建构的伦理学体系多种多样,综合起来我们可以把伦理学划分为互相联系又各自独立的三个体系,即元伦理学———研究优良道德的制定方法、规范伦理学———研究优良道德的制定和美德伦理学———研究优良道德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