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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社会经济与江南地域文化
1.8.2.2

这数十家字号的开设者籍隶何地?同样未见人提及。顺治十六年,《苏松两府为禁布牙假冒布号告示碑》中列名的37家布商,排名最前的席时、席行,是苏州近郊著名的洞庭东山的席氏棉布商人。另有程益高、吴元震两家字号,后来在可以认定为徽商字号的康熙年间的碑文中屡屡出现,显然系徽商所开。其余程、朱、吴等姓中当也有不少徽商。康熙九年,苏州府应字号呈请立碑,“为此饬谕徽商布店、踹布工匠人等知悉”[10],直接将字号与徽商布店视为一体。道光十二年和十四年的两块禁止踹坊垄断把持碑,均“发新安会馆竖立”,显然应新安商人请求而立,字号与籍隶新安的商人等同为一,字号的地域性不言而喻。乾隆元年,松江府的布商呈请官府禁止苏州府的布商冒立字号,列名的字号布商6家,领衔的吴舆璠自称,“切瑶原籍新安,投治西外开张富有字号”。其余5家中的朱左宜店、朱汝高店、李元士店分别以“紫阳辅记”、“紫阳甫记”、“紫阳□记”为招牌。[11]可知其时的松江字号,大部分已由徽商所开。乾隆十三年,苏州城重建横跨运河的渡僧桥,捐款建桥的8个布商,6个是安徽休宁人,董理建桥工料的2人,也是休宁人,[12]捐款者中的金双隆字号,在康熙五十四年的碑文中就曾出现过。凡此种种,说明清初江南的棉布字号,徽商开设者不少,但其他地域商人如洞庭商人等也很活跃,与徽商竞争;而进入康熙年间,徽州布商已居于主导地位,以致官府发布告示直接“饬谕徽商布店”,碑文直接竖立在新安会馆。可以认定,在清前期经营棉布字号者,绝大部分是徽州商人,甚至主要系休宁商人。

徽商开设棉布字号,也有实例可证。康熙三十八年,休宁人陈士策在苏州上津桥开设万孚布店字号,后发展成万孚、京祥、惇裕、万森、广孚5号,字号招牌无形资产“计值万金”。[13]这个陈万孚字号,在康熙五十四年和五十九年的两块碑石中均曾出现过,直到乾隆二十一年仍然开设,至少存在了五六十年。笔记所载著名的益美字号的事例是人们喜欢引用的:“新安汪氏,设‘益美’字号于吴阊,巧为居奇,密嘱衣工,有以本号机头缴者,给银二分。缝人贪得小利,遂群誉布美,用者竞市,计一年销布,约以百万匹。论匹赢利百文,如派机头多二万两,而增息二十万贯矣。十年富甲诸商,而布更遍行天下。嗣汪以宦游辍业,属其戚程,程后复归于汪。二百年间,滇南漠北,无地不以‘益美’为美也。”[14]这个在笔记中被描写为先由汪氏,后改程氏,复归汪氏,以字号垄断居奇的“益美”字号,人们常常引用,但多省略其前后归属的一段文字。而细读数件碑文,恰恰反映了这一情节。这个字号,在康熙三十二年、四十年和五十九年的碑文中,以“程益美”字样出现,在道光十二年的碑文中又以“汪益美”字样出现。[15]碑文印证了笔记内容,可见作者所言确有所据。由作者许仲元笔记时的道光初年前推200年,则益美字号当开设于明末,由“汪以宦游辍业,属其戚程”,则清初大概已改属汪氏的亲戚程氏,程氏至少经营了五六十年,又复归汪氏。一个字号能够前后至少维持200年,这在徽商布业甚至整个商业行业中是很难见到的。

徽州布商活跃于广大江南棉布市镇,论者已多,不复赘述。字号踹染加工的青、蓝布匹主要销向北方,其运销线路,“溯淮而北走齐鲁之郊,仰给京师,达于九边,以清源为绾毂”[16]。清源是山东临清的古称。棉布转输中心临清在明后期“十九皆徽商占籍”[17]。徽州布商极为活跃。综合上述所论,如果说从事棉布长途贩运的商人除了徽商还有山陕商人、洞庭商人、福建商人等地域商人,那么开设字号从事棉布踹染加工业的商人在清代则几乎全是徽州商人,讨论棉布加工业不能无视徽州棉布字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