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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社会经济与江南地域文化
1.8.2.1

清代江南的棉布字号到底有多少,至今未见具体表述。实际上,依据现有材料,可以大致厘定。

乾隆年间的苏州人顾公燮说:“前明数百家布号,皆在松江枫泾、洙泾乐业,而染坊、踹坊商贾悉从之。”[1]松江、嘉兴二府交界的枫泾、朱泾镇是棉织业重要市镇,布号可能很多,但说明代有数百家,由清代江南的字号数反观,似有夸大。顺治十六年(1659),苏松二府布号商人吁请官府禁止布牙假冒字号招牌,称其“布店在松,发卖在苏”,列名碑石者为37家。[2]雍正七、八年(1729、1730)间,松江踹匠1 100余人,约为苏州踹匠的十分之一,字号如果也为十分之一,当不到10家。[3]乾隆元年(1736),松江府的碑文称,该府“昔年开张青、蓝布号者数十家,通商裕课。后有迁移他郡地方,今仅止数号”[4]。乾隆四十年,嘉定县南翔镇字号至少有程怡亭等10家。[5]清初松江字号不会少于明代,也只37家或数十家,明代字号当也不过数十家。康熙时起,苏州成为棉布字号及踹染作坊的集中之地。碑文称字号迁移他郡,实即指迁往苏州城中。

苏州城中的棉布字号,碑刻资料留下了较多的记录。康熙九年(1670)有21家,康熙三十二年有76家,牌记81家,康熙四十年有69家,康熙五十四年有72家,康熙五十九年有43家,乾隆四年有45家,道光十二年(1832)有28家,光绪三十三年(1907)仍有44家。[6]雍正时期字号数量无任何记载,但据浙江总督李卫雍正七年(1729)奏报,苏州踹匠“从前数有七八千余”,目前“又增出二千多人”,[7]由踹匠增加可知字号数只会增加不会减少。看来,康熙中后期至雍正时期是苏州乃至整个江南棉布字号最为兴盛的时期。连同其时松江、嘉定等地的字号,以苏州为主要集中地的江南棉布字号最多时大约不会到100家。

这数十家字号,其业主的姓氏相当集中。今据留存下来的苏州的相关碑刻统计,自康熙九年到道光十二年,前后163年间,共有字号354人次,其中程姓最多,31家,89人次;其次吴姓,28家,37人次;再次金姓,25家,36人次;其下依次为汪姓,18家,19人次;朱姓,15家,22人次;张姓,11家,15人次;吕姓,9家,18人次。这7姓共为236人次,占全部字号人次的66.67%,也就是说,全部字号有三分之二集中在这七姓商人手中。特别是程、吴、金三姓,就有162人次,占全部字号的45.76%,接近一半字号系这三姓商人所开。最为突出的是程姓,占了整整四分之一。可见字号仅仅集中在少数几个姓氏的商人手中。程、汪、吴、李属“徽州八大姓”之列,在经营棉布字号方面也很突出。

就单个字号的存在时间而言,超过10年的,自康熙九年到乾隆四年70年间是佘允谦1家;自顺治十六年到康熙五十九年62年间是吴元震1家;自康熙九年到五十九年51年间是程源高、朱紫阳2家;自康熙三十二年到乾隆四年47年间是程益隆、程震大、金鼎盛、吕咸亨、吕双元5家;自康熙九年到五十四年46年间是程益高1家;自顺治十六年到康熙四十年43年间是程益美1家;自康熙四十年到乾隆四年39年间是程广泰、赵信义2家;自康熙九年到四十年32年间是程义昌、程益美、汪元新3家;自康熙三十二年到五十九年28年间是程益新、程元贞、周正和3家;自康熙五十四年到乾隆四年25年间是吴益大、金双隆、张震裕、邹元高4家;自康熙三十二年到五十四年23年间是金义盛、方德和、郑元贞3家;自康熙四十年到五十九年20年间是程同言1家;自康熙五十九年到乾隆四年20年间是邵一美1家;自康熙四十年到五十四年15年间是吴益和、金德裕、金元隆、金正源4家。以上共32家。在已知姓氏的235家字号中占13.6%。其余虽不到10年,但在碑石中出现2次的有29家。上述所说字号存在时间,只是依据立碑时间而言,字号实际存在时间会长些。而且碑石也没有及时、如实地反映字号的创立及存在情形。如创设于康熙三十八年的陈万孚字号,[8]康熙四十年的碑刻无其名,直到康熙五十四年的碑刻中才出现。该号乾隆二十一年后仍存在,但只在康熙五十九年的碑刻中再次出现,乾隆四年的碑石就没有反映。一个实际存在了至少五六十年的字号在碑刻中只在间隔短短的5年中出现2次,说明字号的实际存在时间要比碑刻中列名的时间长得多。考虑到这些因素,可以推定,创出一个牌子不易,字号一般不会旋开旋歇,通常会经营十数年,不少字号会长达几十年,个别会长达百年左右。

就单个字号的规模而言,至今缺乏实证,陈士策的万孚字号为我们提供了一些讯息。万孚字号创设于康熙三十八年,最初布匹染踹都是外发加工,后来因质量不佳影响销路,字号兼开染坊,到康熙五十九年分家。经20余年经营,店主在分家书中说:“逐年所得微利,尽为店屋所费,故少余蓄。但基业粗成……子若孙如能照式勤劳……逐年常利可必。”雍正三年正月盘查店内及染坊银钱货物,除该还各项外,净计实银31 120.08两。内拨存众银两5 850两,每年硬利1分2厘行息。其余实银25 270.08两,作9股均分9房,每房分得本银2 807.787两。乾隆二十一年,又因“人多用广,货贵利薄”等,“将全业暂并长房,计价作本生息”。这个万孚字号开张经营的时代正是苏州字号的兴盛时期,它在康熙五十四年的72家布商中列名第15位,在康熙五十九年的43家布商中列名第26位,大约在全体布商中实力居于中等。这样的字号具有相当的典型意义。由分家书所述,可知字号除了房租、工本等开支,余剩不多,利润较薄,但只要精心经营,仍可获取常利。分家后众存银两每年硬利1分2厘行息,则字号赢利必须或必然高出此数。万孚兼开染坊,用于支付染价的开支应该有所下降。万孚自开染坊,店银共31 100余两,其他不开染坊的中等字号,规模应该略小于它。综合考虑,盛清苏州单个字号的规模资本银当在3万两上下,年利润率应当高于15%而低于20%。单个字号批销布匹的数量,按照《布经》的说法,重水布难踹,“好踹手一日只踹八匹”;对水布较重水布好踹,“好踹手一日踹十二匹”;松水布更好踹,大概日产量更高些。如以踹对水布产量为估算标准,则苏州踹业兴盛时,全体踹坊1万余名工匠日产量约为12万匹。也就是说,清前期苏州字号提供给市场的高标准棉布在日均12万匹左右。平均到每家字号,约为2 000余匹。嘉庆时,钦善听苏州布商说,松江一府,秋天售布一日达15万匹。[9]则松江所产名品青、蓝布匹主要是在苏州踹染加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