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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社会经济与江南地域文化
1.5.2 把持与应差:从巴县诉讼档案看清代重庆的商贸行为
把持与应差:从巴县诉讼档案看清代重庆的商贸行为

现存巴县档案中有大量工商人户承应官府差事的诉讼内容,堪为反映清代重庆工商铺户活动极为珍贵的资料,至今未见人专门系统研究过。既有研究只有刘铮云从雍正年间赋税制度的变革入手,对官给私帖与牙行应差的关系作了考察;刘君从商人角度,对差役的种类、应差规则、差役扰害作过简要论述。[1]而诸凡承值应差的社会背景、承值应差与行业把持的关系、官府的断案依据等,均未涉及,甚至将承值应差的范围仅局限在牙行方面。因此,相关研究方面仍有很大的学术空间需要填充。

理论上说,法律条例更加注重禁止把持行市,明代官府那种通过当行、承值等勒索工商铺户的做法业已废止,而改用按市价两平收买。然而有清一代,重庆一地与承值本质上相近的应差,在各行各业却普遍存在。应差如何具体实施?为什么重庆的工商人户不像其他地区的工商业者,甘愿承受这种剥夺性的应差?或者说应差以什么为条件,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展开,又带来了怎样的后果,重庆大量的商业诉讼正是因应差而起,对于此类诉讼官府又是如何裁决,为何会作出这样的裁决?这些都是值得关注和需要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