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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专题教程
1.7.2 第二节 比喻幽默
第二节 比喻幽默[5]

在我国,比喻最早为“辟”,《墨子》曰:“辟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说苑》曰:“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近代修辞学家陈望道《修辞学发凡》提出了比喻的“三要素三成分说”,三要素是指“共有思想的对象、另外的事物和类似点”,三成分是指“正文、譬喻和譬喻词”。当代认知语言学认为,比喻是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人们感知、解释和评估世界的一种方式。陈海波在《比喻的机制》一文中指出,比喻能增强语言的形象性,它使高深的事理浅显明了,使烦冗的事情清晰突出,使抽象的事物具体,使平淡的事物变得生动。

比喻是语言的艺术,是众多辞格中最艳丽的花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创造出语言的鲜活力和感染力。在一般比喻中,本体和喻体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如:

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零星的白花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朱自清《荷塘月色》)

本体“叶子”与喻体“亭亭的舞女的裙”,本体“零星的白花”与“一粒粒的明珠”“碧天里的星星”“刚出浴的美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没有低贱与高贵之分。

而在比喻幽默中,本体和喻体并非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有学者曾指出过。如王文松在《论幽默的语言风格》中指出,比喻辞格营造幽默的氛围,主要是依靠新鲜别致的语言形象。本体和喻体不协调、美与丑鲜明对照,均可以产生幽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