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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专题教程
1.4.1.2 二、言语行为理论
二、言语行为理论

语法学家通常把句子分为陈述、疑问、惊叹与祈使四种不同的句子,仿佛这既是句子形式的分类,又是句子语用的分类。语用学家主张把句子的形式分类和语用分类严格区分开来,因为相对前者来说,后者有丰富的蕴涵。例如:

① 谁知道?(教师问学生)

② 谁知道?(回答调查人员)

③ 谁知道?(追忆某事)

上面三例中的“谁知道?”在形式上是疑问句,但它们的语用分类并不完全一样,例①表示测试,问的是有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例②表示否定,表示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例③表示惊讶,表示不敢相信后来发生这样的事情(这部分内容摘自南京廖华老师的录像课)。从语用的角度来看待句子可知,句子不仅表示一个意思,而且也是代表说话人的一种行为,称为“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是语言语用研究中的重要理论,最初是由英国哲学家大明·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根据言语行为理论,我们说话的同时也在实施某种行为。根据言语行为理论,说话者说话时可能同时实施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指说出来的字面意思。言后行为是由说某事或因为说某事而执行的动作,它是由话语引起的后果或变化,是由说某事而执行的动作。言外行为,即表达言者的意图的行为,是在说话的过程中执行的动作。如:“外面好冷”这一句,描述当时的状况外面冷是语言层面上的言内行为,而其言外行为是指示其他人去把窗户关上,如果他人听到后把窗户给关上了,那么言后行为就发生了。[7]

比如两个人去饭馆吃饭,进到某个饭馆看到人很多。一个人说:“这个饭馆人太多了。”他说话的意思不但要表达嫌那个饭馆人多,其目的应该是换一个人少的饭馆去吃饭。“这个饭馆人太多了。”言内行为指说出来的字面意思是看到饭馆里人很多。言外行为指该例句要表达的隐含的真正意图,也就是言外之意—— 他想换另一个饭馆吃饭。言后行为是该例句对听话人所产生的影响—— 去另一个饭馆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