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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专题教程
1.3.1 第一节 汉语传统语法理论
第一节 汉语传统语法理论[1]

有人认为,不学语法照样能写文章。这个看法有些不太全面。比如修改病句,这是每个人在小学、初中语文学习中都经历过的。如:

这是一件花蓝色的裙子。

显然,这是一个病句,可改成:

这是一件蓝色的花裙子。

把病句改成正确的语句似乎不难,但为什么要这么改呢?这个道理就不太容易说得清楚了。很多人会说,这是语言习惯,这是由语感决定的。其实,如果学过相关语言学知识就会知道,这符合语义亲近性原则(“花”是质料,“蓝”是颜色,相对于“裙子”来说,质料“花”比颜色“蓝”来得更紧密一些)。这样就不仅让学生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以提升他们对语言学知识的兴趣。

在众多人文学科中,语法学科遥遥领先,常常是其他学科方法的基础和先导。欧洲18、19世纪产生了历史比较语言学,给社会科学界带来了比较教育学和比较文学等不同的学科。20世纪初现代语言学的重要奠基者、结构主义的开创者之一,被后人称为“现代语言学之父”的索绪尔提出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一系列主张,成为当时人文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