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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力学与地基基础
1.10.3.3 7.3.3 相邻建筑物基础埋深的影响
7.3.3 相邻建筑物基础埋深的影响

在城市建筑密集的地方,为保证原有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新建建筑物的基础埋深不宜深于原有建筑物基础的埋深,并应考虑新加荷载对原有建筑物的不利作用。当新建建筑物荷重大,楼层高,基础埋深要求大于原有建筑物基础埋深时,为避免新建建筑物对原有建筑物的影响,设计时应考虑与原有基础保持一定的净距(如图7.12所示)。距离大小根据原有建筑荷载大小、土质情况和基础形式确定,一般可取相邻基础底面高差的1~2倍,即L≥(1~2)ΔH。当不能满足净距方面的要求时,应采取分段施工,或设临时支撑、打板桩、地下连续墙等措施,或加固原有建筑物地基。

图7.12 相邻建筑基础的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