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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技术
1.8.4.1 一、基础理论
一、基础理论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应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被困人员信息核实和疏散搜救应贯穿于灭火救援全过程。

1.疏散搜救途径

高层建筑火灾疏散救人途径主要有消防电梯、防烟楼梯、封闭楼梯、室外楼梯和举高消防车;临时避险区域有避难层(间)、外部平台、凸出部位、相邻阳台、楼顶平台。

2.疏散搜救方法

高层建筑火灾疏散救人方法主要有:

(1)利用应急广播引导向上或向下疏散。

(2)沿疏散楼梯向下转移,当救助较高楼层行动不便人员时,可采取分段接力疏散。

(3)转移至楼顶平台待救或等火势控制后下撤。

(4)转移至安全的平台、阳台,利用梯子、举高消防车转移。

(5)危急时利用缓降器、绳索转移至下层未燃烧区域。

(6)利用水枪实施冷却保护,营造安全待救区域,然后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转移。

3.确定疏散及灭火进攻通道

建筑内有多部楼梯时,要根据起火位置分别确立灭火进攻和人员疏散通道,楼梯数量充足时,要区分进攻楼梯间和疏散楼梯间,避免水带线路影响人流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时,对楼梯划分内、外侧通行线路,尽可能减小向下疏散人流与向上的灭火力量对冲的概率。

4.确定优先搜救区域

(1)在高层建筑火灾人员搜救中,必须从上到下对所有烟雾可能向上蔓延的垂直通道位置(特别是楼梯间和电梯)进行搜索,优先搜索着火楼层上方区域所有的楼梯间,对轿厢停靠火灾楼层上方的电梯,必须要开厢搜索。

(2)高层居民建筑,要优先对起火或充烟房间的门后、床上床下、柜(厨)、卫生间、小隔间等区域进行搜救。高层公共建筑,要优先对起火楼层内走廊、楼梯、窗台、公共卫生间等部位搜索。

5.搜救顺序

当高层建筑火灾规模较大、被困人员数量多时,人员搜救通常应按照:起火层、起火层上层的充烟层、顶层和顶层平台、起火层以上其他楼层、起火层下层区域的顺序实施。

起火层搜救通常应按照:前室、楼梯间和电梯,公共走道、起火房间、起火房间两侧房间、起火房间对面房间、其他房间的顺序实施。

充烟层搜救通常应按照:前室、楼梯间和电梯,公共走道、起火房间正上方房间、起火房间正上方相邻房间、其他房间的顺序实施。当人员被困位置信息明确时,应实施优先搜救。

6.疏散搜救“三阶段”

高层建筑火灾人员疏散可分为三个阶段:初步搜救、二次搜救、最终搜救。

1)初步搜救 初步搜救仅限于明确有被困人员的部位和可能有人员被困的重点区域、部位。即在火情控制前,要快速、彻底、系统地搜索火灾楼层的各个区域;当遇到房间锁闭,无法确定是否有人时,通过拨打电话、询问家属、同事或邻居等方式联系确认,必要时强行破拆进入搜索。

2)二次搜救 在火情控制后,对整个高层建筑及其外围区域进行全面系统的搜救,包括天台、通风井、附属房间、地下室等,以及并未直接过火但很有可能会发现受害者的区域(电梯轿厢上方、配电间、电梯井下方),以查找初步搜索中可能遗漏的被困人员。二次搜救过程一般比初步搜救更细致、更全面。

3)最终搜救 大型高层建筑火灾中,在完成二次搜索后,还应增加最终搜索,要求和范围同于二次搜索,主要目的是确保建筑任何部位都没有被困人员被遗漏,确保建筑任何部位都没有隐藏的火点。

7.正确使用搜索标记

为避免高层建筑火灾现场重复搜救作业,必须要对搜索区域进行简单系统的标记(图4-4)。主要目的是:缠绕门把手,防止门在搜索人员进入后自动锁闭;识别当前正在搜索的区域;标记已经搜索完毕的区域。

图4-4 搜索标记示意图

图4-4a 的搜索记号(标记物),挂在门把手上,避免门在队员后面被锁上,并指示正在对该区域进行搜索。图4-4b 的搜索记号(标记物),仅挂在外侧门把手上,指示已经完成对该区域的初步搜索。图4-4c 的搜索记号(标记物),表示已完成对该区域的二次搜索。

8.攻放结合

高层居民建筑一般都有多个窗口甚至几个房间,当进入燃烧区域搜救被困人员时应有攻有放,不能将所有的门、窗都作为进攻通道,杜绝将高温烟气逼向被困人员,增加被困人员危险。

9.稳定被困人员情绪

对身处较高楼层的被困人员,要通过不间断喊话、灯光示意、打出“不要跳楼”字符等形式稳定其情绪,防止被困人员跳楼。同时,在地面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跌落造成地面人员伤害。对于确认死亡者,搬运要快,遮掩要严,捆扎要牢,防止搬运中滑落而造成现场混乱。

10.举高消防车救人注意事项

利用举高消防车救人要注意工作斗和梯臂的荷载,安全缓慢接近被困人员,接近过程中,通过喊话器提示注意事项,稳定被困人员情绪,控制进斗人数。同一位置被困人员较多且相邻建筑在工作斗的作业范围内时,可先将人员转移到安全的相邻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