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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技术
1.7.4.4 四、注意事项
四、注意事项

(1)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2)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管网,以及布设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

(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

(4)对储存容器、容器阀、启动装置,灭火剂输送管路及喷嘴等全部装置部件进行外观检查,装置部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