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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技术
1.6.1.1 一、要点提示
一、要点提示

1.初战力量

(1)通过外部观察判断超高层建筑起火高度(低区、中区、高区),以及可实施的灭火方式(固定设施、移动线路)。

(2)指挥员第一时间与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合处置机制,分别在消防控制室、首层消防电梯口和进攻起点层安排指挥员负责,实施协同处置。

(3)了解固定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电梯、烟感报警、监控探头、视频监控和水泵启动),确定起火或充烟楼层,通过单位了解起火楼层分隔、布局和使用功能,关闭起火楼层的空调及新风系统。

(4)发挥微型消防站作用,做好路线引导、人员疏散、器材运输等工作。

(5)安排消防员和单位保安混合编组,配备各自通信电台,在电梯轿厢和电梯首层根据指令共同控制消防电梯。

(6)首先立足利用单位固定消防设施控制火势,根据火情合理设定利用室内消火栓出水枪的数量。出水后要确认水泵状态,注意监测水箱水位。

(7)与微型消防站队员或保安组成战斗小组,携带室内消火栓器材到达起火楼层下方合适楼层建立进攻起点,组织侦察和初起火灾扑救。

(8)安排人员搜索充烟区域,引导人员由疏散楼梯间撤离,尽量避免与进攻力量合用楼梯间,在避难层安排熟悉路线的人员引导。

(9)根据起火位置,结合火势情况设定警戒范围,对紧邻起火面的一侧扩大警戒范围,禁止人员通行。

2.增援力量

(1)在楼下适当位置建立指挥系统,根据任务需要调整、充实指挥体系,实施分段、分区指挥。

(2)根据火势和人员情况,增加灭火力量,组织人员对起火层上层区域(含楼梯间)进行全面搜索。

(3)在进攻起点层下层设置人员、装备集结点,组织力量轮换灭火。

(4)组织力量承担战勤保障任务,根据楼层高度实施分段运送战勤保障物资。

(5)合理设置增援力量集结点,安排指挥员负责增援力量集结工作,有序组织战斗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