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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技术
1.5.4.3 三、组织指挥程序
三、组织指挥程序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要按照搜集掌握火场情况、确定灭火行动方案、下达作战行动命令、视情实施随机指挥等程序,组织指挥灭火救援行动。

1.搜集掌握火场情况

火场指挥员要首先利用建筑内部消防控制室进行火情侦察,并通过询问现场知情人、外部观察和内部侦察,查明火场情况,主要是着火楼层位置、燃烧范围和火势发展蔓延的方向;人员疏散和被困情况,遇险人员的数量及位置;建筑内固定消防设施的动作和运行情况,以及可供救人和灭火进攻的路线、位置等。

2.确定灭火行动方案

火场指挥员要依据火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到场的参战力量,进行综合的分析和判断,确定灭火行动方案。要明确行动的总体设想,包括火场需要的增援力量和特种装备,采取的战术措施,以及要达到的行动目的和效果等;要明确火场的主要方面,包括主攻方向和灭火、救人的侧重点,以及灭火、救人的途径选择等;要明确各参战力量的配置和作战任务,包括内攻、外攻及各战斗层(区、段)的力量组成和作战任务等;要明确协同作战的要求,包括辖区中队与增援中队,消防救援力量与企事业专职消防力量,以及社会联动力量的协同配合等;要明确火场战勤保障的措施,包括技术、物资、医疗、生活等保障。

3.下达作战行动命令

灭火行动方案确定后,指挥员要果断下达战斗命令。可采用当面、文书、有线和无线通信等方式下达命令,内容要简明、扼要,使执行者明确所下达的任务和要求,并及时做好详细记录。各参战单位指挥员要根据上级指挥员下达的作战命令,迅速组织本单位力量实施相应的战斗行动。

4.视情实施随机指挥

火场指挥员要结合高层建筑的火灾态势,坚持既定的作战意图。当火场情况发生突变时,应及时修正行动方案,适时调整灭火作战部署。要密切关注主要作战片段和重要作战行动,如强攻救人、堵截火势、火场供水等行动情况,随机做出调整,必要时亲临一线组织实施,确保灭火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