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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技术
1.5.4.2 二、组织指挥机构
二、组织指挥机构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中,火场指挥部、前沿指挥所,以及救人、灭火、警戒、供水、通信、战勤保障等各级指挥机构,要分工负责,协调行动。

1.组织指挥层次

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时,根据到场力量和火场情况,火场指挥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火场指挥部,由总(支)队首长担任总指挥员;二是前沿指挥所,通常由司令部首长或指挥长担任指挥员;三是分层(区、段)指挥点,由战训处(科)长、参谋或中队干部担任指挥员。

2.指挥机构职责

火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掌握火灾发展情况和灭火战斗进程,确定灭火救援技战术措施,下达作战命令,协调战斗行动,做好各项战勤保障等工作。火场指挥部的位置通常选择在正对高层建筑主要燃烧面的空地或建筑一层大厅,便于统观全局、便于指挥、便于通信联络和相对安全的地方。

前沿指挥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火场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指挥各作战阵地的灭火救援行动,及时向火场指挥部报告灭火战斗进程和任务完成情况,遇紧急情况果断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并保证前方官兵的安全。前沿指挥所的位置通常选择在着火楼层下一层或下二层,便于指挥、便于通信联络和相对安全的地方。

分层(区、段)指挥点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指挥员的决策部署,指挥本战斗区、段的灭火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指挥员报告灭火战斗进程和任务完成情况,遇紧急情况果断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并保证作战人员的安全。分层(区、段)指挥点的位置通常选择在火势发展蔓延的楼层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