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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技术
1.5.3.3 三、能力指标
三、能力指标

1.安全监测和评估能力

在起火建筑外部科学设立安全观察点,监测火势和建筑情况;判断火灾处于初起、发展、猛烈、下降或熄灭阶段;从外部评估建筑完整性;识别、预判火场风险;发现安全风险,通报指挥部及参战官兵。

2.侦察能力

能够利用消防控制室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楼宇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进行侦察;能够通过外部观察大致判断起火楼层、火势规模、发展趋势、灾情严重程度;能够深入内部查明过火区域、充烟范围、燃烧物质、蔓延途径和方向、进攻和疏散途径,以及人员被困的严重程度;能够利用无人机实施外部观察。

3.固定消防设施实战应用能力

能够操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建筑防火设施与灭火系统;能够排除一般的建筑防火设施与灭火系统的故障;能够辨识各类消防设施,掌握消防设施的设置位置;能够运用消防控制室设施设备辅助开展侦察、疏散和行动指令发布;队员全部取得国家初级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操作员资质。

4.控制、扑灭火灾能力

能够根据灾情确定最佳供液方案,熟练利用建筑消防固定设施、举高消防车,以及单泵、多泵向高层供液;能够根据建筑结构特点,确定供液线路的铺设形式,快速铺设供液线路;能够铺设移动供液线路,扑救200 m以下高层建筑内局部室内火灾。

5.负重登高能力

能够根据火场态势,确定优先登高的途径和方法;掌握消防电梯的操作方法,能够安全使用消防电梯;能够通过安全疏散楼梯,负重20 kg、10 min内登高至70 m楼层,具备战斗行动能力。

6.搜救能力

能够掌握高层建筑平面布局特点,会根据平面图科学确定搜索的方式和队形;能够利用侦察器材开展起火、充烟区域搜救;能够通过消防电梯、楼梯分层、绳索系统、举高车平台运送和广播疏散引导等方式救助遇险人员。

7.破拆和排烟能力

能够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排烟方式、排烟口位置和排烟路径,并确定排烟口、送风口开启顺序;掌握高层灭火救援窗设置要求和构造特点,能够对灭火救援窗、玻璃幕墙实施安全破拆,对各类型防盗门实施快速破拆;能够根据现场情况正确使用固定防(排)烟设施。

8.举高消防车操控能力

能够熟练掌握举高消防车最大喷射高度和保护范围等性能参数;掌握利用举高消防车从外部打击火势的时机与方法;能够第一时间选择可供停靠的作业面,并一次性举升到位,实施有效灭火救人。

体能要素和作战关键能力指标见表1-4、表1-5。

表1-4 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体能指标

(续表)

表1-5 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作战关键能力要素指标

(续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