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学
1.10.2.2 二、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二、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的资产是指中央银行在一定时点上所拥有的各种债权,是对其资金运用的业务,即对政府、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特殊金融服务,实现宏观调控的业务,根据2019 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可知2018 年我国央行的总资产为37.25 万亿元(如表8-2所示),主要包括再贴现及再贷款、证券买卖、保管黄金外汇储备等。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对其制定实施货币政策、调控金融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表8-2 2018 年12 月31 日中国金融业资产简表       单位:万亿元

img

续表

img

注:证券业金融机构资产指不包含客户资产的证券公司总资产。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估算。

(一)国外资产业务

国外资产是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包括外汇、货币黄金和其他国外资产三项。

1. 外 汇

外汇是央行资产负债表中最重要,也是目前占比最高的资产。外汇的快速增长,是近几年货币发行量M2 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如表8-3 所示,2019 年12 月,外汇为21.23 万亿元,占总资产(37.11 万亿元)的比例为57.06%。2018 年12 月,外汇为21.26 万亿元,占总资产(37.25 万亿元)的比例为57.21%。在1993 年,外汇占总资产的比例仅为10.5%。从那时候开始,一直到2013 年底,该比例持续上升,2013 年12 月,达到了峰值83.29%。

表8-3 中国人民银行资产情况        单位:亿元

img

2. 货币黄金

货币黄金是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具有平衡国际收支、维持或影响汇率水平以及稳定国民经济、抑制通货膨胀、提高国际资信的作用。从表8-3 中可以看出,2018 年12 月和2019 年12 月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黄金分别为2569.79 亿和2855.63 亿,分别占总资产的0.69%和0.77%。

(二)再贴现业务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其他存款性公司的再贴现、再贷款、逆回购操作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余额等所形成的债权。如表8-3 所示,2018年12 月,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的金额为11.15 万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9.92%,2019年12 月,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的金额为11.77 万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1.73%,在资产端所有项目中,金额排行第二。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向其他金融性公司,如证券、基金、保险等,发放的再贷款。它的作用主要是发挥稳定金融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在商业票据流通盛行,贴现市场发达的国家,再贴现业务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重要方式。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贴现业务将所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转让,中央银行据此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业务。在这里,中央银行买进商业银行的票据形成了自己的资产,并作为最后贷款人向商业银行融通了资金,商业银行获得了资金。中央银行通过对再贴现率的调节,来影响商业银行借入资金的成本,刺激或抑制资金需求,实现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

(三)再贷款业务

中央银行的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被称为再贷款。这种贷款一般是短期的,而且多是以政府债券或商业票据作为担保的抵押贷款,这是中央银行贷款中最主要的部分。第二,对政府的贷款,主要包括对政府的正常借款和透支。第三,其他放款,其中包括中央银行对外国银行和国际性金融机构的贷款。中央银行在贷款时不以营利为目的,只为了实现货币政策为目的。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0 年7 月1 日起下调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具体包括: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 个百分点。调整后,3 个月、6 个月和1 年期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利率分别为1.95%、2.15%和2.25%。再贴现利率下调0.25 个百分点至2%。同时,央行还下调金融稳定再贷款利率0.5 个百分点,调整后,金融稳定再贷款利率为1.75%,其中,延期期间利率为3.77%,如表8-4 所示。

表8-4 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表

img

此次是中国人民银行今年以来第二次下调再贷款利率,在此之前,2020 年2 月2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措施,其中一条就是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 个百分点至2.5%。而中国人民银行上一次调整再贴现利率还是在2010 年12 月26 日,也就是说此次再贴现利率是时隔近10 年再次迎来的调整。

(四)证券买卖业务

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是指中央银行以市场交易主体的身份,在公开市场上买卖证券来调节超额准备金或基础货币,从而调节货币供给量的行为。证券买卖业务是中央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买卖证券的种类主要有政府公债、国库券以及其他市场性很高的有价证券。

一般来说,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证券时,中央银行买卖证券只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不直接在一级市场购买政府债券,这是保持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需要,防止其成为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另外,中央银行只能购买信用好、流动性强的证券,以保证其资产的高度流动性。

2018 年末我国央行对中央政府债权的规模为15 250.24 亿元,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指的是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反映的是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之间相互借钱的金额,一般通过金融债、同业往来的方式借钱,规模为111 517.46 亿元。

(五)保管黄金外汇储备

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政府赋予其保管黄金外汇储备,是中央银行主要的资产业务。中央银行在保管黄金外汇储备时,必须从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个方面考虑其构成比例问题。中央银行保管黄金外汇储备,可以起到稳定币值和汇率,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

2018 年末我国央行的外汇储备为212 556.68 亿元,货币黄金储备为2 569.79 亿元,其他国外资产为2 521.59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