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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1.8.2.2 二、金融风险的特征
二、金融风险的特征

金融风险的特征是金融风险本质及其发生规律的外在表现。金融风险具有如下特征。

(一)客观性

风险是不依赖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客观存在的。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面临的市场瞬息万变。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信息的不完全性,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掌握市场的运动。只要有金融业务活动存在,金融风险总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而必然地存在。

(二)可测性

运用现代数理统计方法,能够根据历史或者相关资料的分析,计算主要风险指标,对风险程度做出综合判断。例如,可以通过计算预期收益和方差来判断风险的大小。

(三)可控性

尽管金融风险是客观的,但是金融风险是可控的。所谓金融风险可控性,是指金融主体依一定的方法、制度对风险的事前识别和预测、事中防范以及事后化解。

(四)扩散性

金融风险不同于经济中其他风险的一个最显著的特性是金融机构的风险损失或失败不仅影响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突出的是导致众多的储蓄者和投资者的损失或失败。这就是金融风险的扩散性。

(五)隐蔽性

金融风险起初可能不大容易被觉察,但当风险变得清晰可辨时,危机就无法避免了。此时,人们的一些不良心理就会得以引发和强化,投机行为、欺诈行为就会滋生。如果再缺少相关的法律进行约束,投机和欺诈就会泛滥,经济就会趋向崩溃。尽管隐蔽性可以在短暂期限内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些缓冲和弥补的机会,但是它终究不是金融风险控制和防范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