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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1.8.2.1 一、金融风险的内涵
一、金融风险的内涵

(一)风险的内涵与要素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在特定情况下、特定时间内某一事件导致最终损失的不确定性。这一定义强调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三个特性。这里的不确定性包括以下三层含义:第一是指发生与否不确定;第二是指发生的时间不确定;第三是指发生的空间不确定。

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的可能性三个要素有机构成的。风险因素增加可能会导致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三者的串联构成了风险形成机制。风险因素是促使和加大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条件。风险事故是造成损失的直接或外在原因,它是使风险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转化成现实的媒介。

(二)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或可能性。金融风险包含以下三个要素:第一,金融风险的风险因素是有关主体从事了金融活动,金融活动的每一个参与者都是金融风险的承担者。第二,金融风险的风险事故是某些因素发生意外的变动。第三,金融风险中损失的可能性是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金融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风险一般是指金融市场活动主体在投融资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而引起其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资产损失的可能性。狭义的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客观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而使资金、财产、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