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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1.8.1.1 一、金融机构的性质与职能
一、金融机构的性质与职能

(一)金融机构的性质

金融机构也被称为金融中介,是指所有从事各类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和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直接融资领域中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充当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经纪人;间接融资领域中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作为资金余缺双方进行货币借贷交易的媒介,同时充当债权人和债务人。

资金从盈余者向短缺者融通,无论是采取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机构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发挥着核心作用。

从金融机构产生的历史过程看,它是一种以追逐利润为目标的金融企业。说它是企业,是因为它与普通企业相同,经营目标都是为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说它是金融企业,是因为它所经营的对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的商品——货币资金。

(二)金融机构的职能

金融机构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决定的。金融机构主要具有以下职能。

1. 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金融机构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金融机构借助于信用,一方面通过负债业务,动员和集中社会闲散货币资金;另一方面则通过资产业务把这些资金投向有关经济部门。金融机构通过信用中介职能,实现资金盈余方和资金短缺方的资金融通,从而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在不改变社会资本总量的条件下,推动扩大再生产的规模,提高生产率。金融机构则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的利息收入,以及投资等收益的差额中获取自身利润。

2. 支付中介

支付中介指金融机构在为客户开立存款账户吸收存款的基础上,通过办理存款在账户上的资金转移、代理客户支付,以及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金融机构成为社会支付的中介,是由于它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众多的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发挥支付中介职能,大大减少了现金的使用,节约了社会流通费用,加速了结算过程和货币资本的周转,促进了社会再生产的扩大。

3. 分散风险

金融中介将高风险资产转换成低风险资产的功能叫分散风险。通俗地说,就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强调的是进行多样投资,以降低风险。但如果投资者只有一个“鸡蛋”,资金量太小,怎么把它放在不同“篮子”里呢?即使有很多鸡蛋并放入不同的篮子,投资者是否有足够的精力同时照看好它们呢?这就表明,单个投资者的多样化策略会有一定的困难。引入银行、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之后,就可解决这些困难。因为银行有足够的资金、大量的专家专门看管这些“鸡蛋”,通过联合经营足以减少贷款的风险。

4. 降低交易成本

任何投资者和筹资者无论进行多大金额的交易,都要花费时间和金钱去收集、加工和分析信息,然后进行决策、谈判、办理手续,交易成本很高。这些成本包括信息成本、监督成本、法律合约成本等,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具有专业化和规模经济优势,拥有专门的组织、人才、设备、网络、技术、经验等,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银行在分辨企业的投资价值上比个人更胜一筹,在甄别贷款风险、防范由逆向选择造成的损失方面,银行的经验和办法更多。在签订合约之后,银行在监督贷款人从而减少道德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方面也有着专长。

尽管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并不能完全消除直接融资中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但由于银行引入了一些制度性的措施,从而可以极大地减少或缓解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交易费用与风险。这些措施主要有:① 当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出卖抵押品来减少损失;② 要求借款人有一定量的自有资本金,一旦借款人破产,必须要用其资本金来清偿银行的债务;③ 贷款合约的一些限制性条文。

5. 提供支付机制

现代交易的支付手段绝大多数并不使用现金,而是通过支票、信用卡、储蓄卡和资金电子划拨系统等各种各样的结算方式和工具来结算,而这些结算工具和方式都是由银行等特定的金融中介机构所提供。由于金融机构的信誉高,拥有大量的分支机构和代理行关系,通过其提供的服务网络进行支付有利于加速结算过程和货币资金的周转,促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银行存款变现迅捷容易,不会遭受名义价值损失。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结算支付机制所构成的支付体系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