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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与中国国家遗产
1.4.4.2 第二节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第二节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历史文化村镇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历史见证,它的出现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

华夏民族的祖先,为了避风躲雨、御寒免晒、逃避野兽的袭击,凿木为巢、洞居穴隐,原始居住聚落开始出现。这些群居的聚落、村寨、城堡等成为原始村镇的雏形。聚落、村寨、城堡的出现,是人类社会从“野蛮”进入到“文明”的标志。目前在中国大地上已发现有60多座原始社会晚期古城以及众多的原始社会聚落遗址,它们大多处于距今6000—4000年间,这一时期正是中国社会由“野蛮”走向“文明”的过渡阶段,如距今6000余年的湖南澧县城头山古城遗址,距今5000多年的西安半坡原始村落遗址,以及距今4000多年的良渚古城遗址等。

中华民族拥有7000多年的农耕文明。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在现有的数十万个村落中,其中具有悠久历史的古村镇就有5000余个,它们为传统农耕社会保留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迹。这些千姿万态、风情各异的古村镇与古城一样,都是中华大地上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确立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中叶以来,就逐渐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先后公布了《关于保护历史小城镇的决议》、《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和《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等一系列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文献,为我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则准绳。

(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概念的确定

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首次涉及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提出要“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予以保护”。随后,不少省份陆续开展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命名工作,一些名镇名村如安徽省西递、宏村两个古村还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200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提出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即“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从而确立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法律地位。

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针对各地大量历史文化村镇遭到破坏的状况,共同设立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制度,对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即“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村)”,明确了历史文化村镇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两个组成部分。

(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定条件与审批

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在联合制定《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细化评选标准,增加定量可比性,充分反映出名镇(村)的典型代表性和建筑文化价值,又正式颁布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评选和实施动态监管的有效依据。

2008年颁布的《保护条例》,进一步确立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条件和批准程序。根据该条例规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评定条件与历史文化名城的评定条件是一致的(见本章第一节)。但基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比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小,内部布局、建筑也相对简单等原因,综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评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基本条件:

第一,须具备真实的历史遗存物,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历史街道等是历史原物;

第二,须拥有完整的历史风貌,能够反映当时社会历史文化的典型特色;

第三,须有一定规模,能够形成一种历史文化环境和氛围。

作为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见证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首先必须是“活着”的文化遗产,也就是说人们现在还生活其中。而丧失了生活居住功能的古城村落,如上述的湖南澧县城头山古城遗址、西安半坡原始村落遗址以及浙江余杭良渚古城,则不能成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只能作为单体的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审批权限上与历史文化名城有所区别,根据《保护条例》规定:“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也就是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确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冠以“中国”之名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在已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评价标准,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经专家论证,确定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公布

2003年10月,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第一批2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0个)名村(12个),包括江南水乡古镇江苏的周庄、同里,浙江的乌镇、西塘以及2000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皖南徽派古村落西递、宏村,见表7-4。

表7-4 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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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至今,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了四批共计25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其中名镇143个、名村108个,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分布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与此同时,在全国已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省一级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评选,目前各个省公布的省一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已经达到529个,基本形成了我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体系。

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特征

历史文化村镇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传统杰出建筑工艺的结晶,也蕴藏着深厚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历史文化村镇以其鲜明的地域性、民族性和丰富多彩的空间及形态,成为反映和构成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元素。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普遍具有以村落为主的聚居形态、强烈的地域性、独特的规划布局和反映传统生活真实性等特征。

1.以村落为主的聚居形态

我国历史文化村镇是在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以及人类历史发展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的。栖身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人类最早的居住方式是群居,其基本目的在于依靠集体的力量,更好地防御危险、灾难,更方便地获取食物、资源。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开始出现,农业和畜牧业分离,固定的农业居住点开始产生,人类摆脱了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开始了定居生活,乡村聚落形式便逐渐形成。

2.强烈的地域性

不同地域自然条件和文化背景下的历史文化村镇也存在特色差异。这是因为乡村聚落地域的特色是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综合反映,几乎每一个乡村聚落的面貌都不一样。气候、地形、水文、植被等自然因素,与社会组织、经济发展水平、生产特点、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人文因素,都是形成丰富多样的村镇特色的主要因素。

纵观我国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都拥有极其丰富多彩的地域特色,如有江南水乡、北方山乡、海滨渔乡、民族村寨、草原村落等多种类型。这些风格各异的村镇的形成,与其拥有独特的地域文脉密不可分,它们是不同空间环境对自然生态和社会文化的综合反映。

3.独特的规划布局

我国历史文化村镇在选址布局和空间构成上,受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的影响,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强调“田园山水”和“耕读文化”。具体表现在:因地制宜、顺势选址、择吉而居、合理布局。例如,江南水乡村镇主要突出“水脉”,“小桥、流水、人家”是这类村镇最具代表性的特征。江苏周庄、同里,浙江乌镇、西塘都属于典型的水乡村镇。以西递、宏村为典型代表,皖南古村落的布局主要体现在街巷空间、水巷水口,因受新安文化的影响,追求诗画境界,故营造出大批的水口园林。山地型村镇的特色主要反映在依山就势、顺合地形的平面格局。浙江永嘉古村落,因崇尚耕读文化,因而在村落布局上明显体现出“文房四宝”等耕读文化特点。

4.传统生活真实性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包括建筑、环境、空间格局以及人类活动等元素,所有组成元素构成一个系统性的整体。我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本上都保持着较为完整的空间格局、古建筑群和历史环境,而传统民居和古老街巷都真实记载和延续了不同地域和民族的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建筑艺术,反映了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脉络,是人类传统生活方式的真实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