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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与中国国家遗产
1.3.2.1 第一节 中国的世界遗产道路

第一节 中国的世界遗产道路

1985年11月,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为缔约方。此后,中国的世界遗产事业稳步推进。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的世界遗产数量已跃居世界第三位,成为世界遗产家族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员。

一、中国世界遗产的草创发轫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首批世界遗产名录时,我国也恰好走在改革开放的起点线上。世界遗产为国人打开了一扇认识世界的窗户,在国人走向现代、面向世界和保存传统、保护遗产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1982年夏天,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收到来自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信。在这封信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详细介绍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基本情况,希望中国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大国,能够签署公约,成为缔约国。

1985年3月,侯仁之、阳含熙、郑孝燮、罗哲文在全国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会议上,提交了《建议我国政府尽早参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提案。该提案提出,我国应尽早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以利于我国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存和保护,加强我国在国际文化合作事业中的地位。此举拉开了中国世界遗产事业的序幕。同年11月22日,全国人大审议批准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1986年,国家文物局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递交了包括长城、北京故宫等在内的28项文化遗产内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世界遗产预备清单》。

1987年底,长城、北京故宫、秦始皇陵及兵马俑、敦煌莫高窟、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泰山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1988年4月,世界遗产中心考察组专家来中国了解中国世界遗产的保护情况,帮助中国提高世界遗产的保护水平。考察组对当时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做了整体分析,指出了保护规划、管理规划、游客控制等问题,推动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与国外世界遗产的接轨。

从1985年到20世纪末,我国的世界遗产事业处于萌发与草创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实现零的突破并不断地持续积累,在学习、探索中总结经验、扩大影响,专家、政府和具体管理部门尝试互动、整合力量,在与国际社会的接触中展开交流与合作。

二、中国世界遗产的不断深化

1997年以后,中国的世界遗产事业在早期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酝酿了一系列新的变化,在近10年的时间内得以深化和发展。

1998年1月,中国文物学会世界遗产研究委员会在苏州举行筹备大会,这既意味着“世界遗产”已成为一个相对稳定并且极其重要的研究对象,也昭示着我国的世界遗产事业初步成型。1999年10月29日,中国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2002年,国家文物局设立世界遗产处,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国家计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体现出国家努力从体制和机制上加强对世界遗产事业管理的新动向。

我国的世界遗产研究工作也值得关注。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于1998年12月宣告成立,这是中国第一个世界遗产专业研究机构,标志着中国的世界遗产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复旦大学在1998年、1999年开始筹划成立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规划课程设置,讨论出版《文化遗产研究集刊》。南京大学设立了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中央美术学院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中国文物报》则在2002年11月1日推出了《遗产周刊》,成为及时反映遗产事业发展动向的一个重要窗口。

2004—2005年,中国的世界遗产事业迎来了发展的一个高峰。其代表性事件有:

(1)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于2004年6月28日至7月7日在苏州召开,这是我国1972年恢复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的合法席位后首次承办世界遗产大会,也是当时规模最大、会期最长、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一次国际会议,表明中国保护与发展世界遗产的工作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

(2)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次大会于2005年10月在西安举行,在此期间发表了《西安宣言——保护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的环境》。该宣言提出,在保护文化遗产本体的同时,强调了环境对于遗产价值及其保护的重要意义。该宣言是促进今后各国文化遗产保护和可持续性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3)多项世界遗产修缮和保护工程启动,包括北京市政府对长城北京段、故宫、天坛、颐和园、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和明十三陵六项世界文化遗产实施大规模修缮。例如,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加固保护工程于2004年7月22日正式启动,政府相关部门对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的科研教育体系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景观规划等实施了全方位的保护措施。再如,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年)总体工作方案》,启动了长城保护工程,计划从以下九个方面实施保护工程:摸清家底、编制规划、健全法规、理顺体制、开展宣传、加强研究、科学维修、执法监督和增加经费。

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取得成绩的同时,其他类型的世界遗产也捷报频传。例如,为配合“世界记忆工程”项目在中国的开展,做好中国记忆遗产申报《世界记忆名录》的前期准备工作,保护和宣传中国的文献遗产,中国国家档案局于1996年组织成立了“世界记忆工程”中国委员会。在该委员会的努力下,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了第一批共38项文献遗产被列入《世界记忆名录》(The Memory of the World Register)。中国音乐研究院保存的传统音乐录音档案如愿入选。再如,文化部于2000年4月启动了“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Masterpieces of 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of Humanity)的申报、评估工作。2001年5月,昆曲艺术入选第一批“人类口述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榜单。

我国的世界遗产在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工作不断深化,范围持续扩大,从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扩大到了记忆遗产、文献遗产等范围;由具体的、单项的、个案的“工作”,如若干世界遗产地的申报、评选、管理,演进为整体性的“世界遗产事业”,并通过总体部署、规划、研究及宣传、教育等加强我国世界遗产事业的发展。在这一阶段,我国的世界遗产事业基本成型。我国世界遗产的保护开始熟悉国际上各类世界遗产保护的原则和程序,开始把国外的遗产保护体系引入中国的实践当中,促进了中国世界遗产的极大发展。

三、走向成熟的中国世界遗产

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问世,揭开了中国文化遗产事业的新一页,中国的世界遗产事业因此迈入了全面推展期,并逐步走向成熟。在这一阶段,我国的世界遗产在努力消除和克服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弊病,例如重申报轻管理,后续工作遭遇忽视,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过度地开发利用,过多追求“政绩”的显示度等,通过经验探索和总结,积极融入全球世界遗产保护的事业之中。

中国建设部于2005年设立了《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并于2006年首次公布了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等第一批共30处遗产入选上述预备名录。

2006年,由文化部颁布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颁布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管理办法》相继出台。此外,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国家文物局于2006年启动了中国世界遗产预备清单的重设工作,基本仿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评审世界遗产的程序,筛选了35项遗产列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清单》(见本章第三节)。

2007年5月,应世界遗产委员会第三十届大会决议的要求,国家文物局联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国际文化财产保存与修复研究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北京召开了以北京的世界遗产地保护工作为基本对象的“东亚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这是继1994年奈良会议之后的又一次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反映文化交流的重要国际会议,形成了古建筑修缮的指导性国际文件——《北京文件》。

2007年7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在我国成立。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培训、研究、信息传播和网络建设,加强亚太地区参与世界遗产地申报、保护、保存和管理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手工艺人等的能力建设,从而推进《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在亚太地区的落实。

2007年10月,中国再次成功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同年11月,由国家文物局主办的全国首次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工作会议在甘肃省敦煌市召开。这次会议对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保护、管理及《世界文化遗产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等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尽快建立完善遗产监测工作体系,二要完善监测规章制度,三要进一步加强遗产监测工作的专项培训与交流。

2008年7月3日,正值明孝陵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五周年之际,第三届世界遗产论坛“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世界遗产事业”专题学术研讨会在中山陵园风景区召开,大会一致通过了《世界遗产教育与传播南京宣言》,旨在进一步利用现代教育和传播条件,加大世界遗产知识和理念的普及与提高,以促进社会各界更加主动地关注和参与世界遗产及其他各类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行动。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当之无愧的世界遗产大国。根据各类世界遗产名录的统计和分析,我国的世界遗产创下了六项世界遗产之最的纪录:(1)拥有世界遗产类别最齐全。我国拥有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文化景观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记忆遗产全部六个类别的遗产,这在全球缔约国中绝无仅有。(2)拥有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数量最多。我国目前拥有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4项,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中名列第一。(3)拥有符合文化遗产全部标准的遗产数量最多。我国的莫高窟符合文化遗产的全部六条标准,泰山符合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的全部七条标准;意大利的威尼斯符合文化遗产全部六条标准。全球仅此3项遗产符合评选的所有标准,我国占有2项。(4)拥有符合世界遗产标准项最多的遗产。世界遗产中只有塔斯马尼亚公园群和泰山2项世界遗产符合七条标准进入名录。(5)中国首都北京是全球拥有世界遗产数量最多的城市,拥有故宫、长城、周口店人类遗址、天坛、颐和园和十三陵共6项世界遗产,成为拥有世界遗产数量最多的城市。(6)我国目前共有29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世界上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最多的国家。上述结论是全面统计的结果,详见本书第三章。

透过我国世界遗产发展的态势可以看出,我国虽然加入世界遗产组织较晚,但是我国的世界遗产事业发展速度很快。回眸20多年我国世界遗产事业走过的道路,从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为世界遗产缔约国开始,到执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一系列国际公约,再到参与“世界记忆工程”,我国的世界遗产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点到面、从少数专业人士介入到全国公众普遍关注,在与世界各国交流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壮大,在借鉴国外已有成就的同时也逐渐融入了国际的探索与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的遗产事业获得了举世瞩目的进步,并且和世界融为一体,成为当今世界遗产事业中最富生机和成就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