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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教程
1.9.5.1 一、讲授法

一、讲授法

(一)含义及特点

讲授法是教师运用智慧,动用情感,通过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知识和开发智力的方法。它包括讲述、讲解、讲读、讲演等具体形式。讲述是教师简明、生动、形象地描绘事物现象,叙述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使学生头脑中形成鲜明的表象和概念,并从情绪上得到感染的方式;讲解是教师向学生说明、解释或论证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概念、原理、公式、定理等的方式;讲读的主要特点是讲与读的交叉进行,有时还加入练习活动,是讲、读、练相结合的活动;讲演是教师对一个主题进行系统的分析、论述并作出科学结论的方式。

讲授法是一种最常见、最主要的教学方法。讲授法能够充分地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学生获得较多的间接经验,并可以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但是,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易发挥,学生的智能发展往往受到局限。因此,教师在讲授中既可通过分析和比较、归纳和演绎、综合和概括,又可通过讲重点、讲关键、讲难点、讲思路、讲规律、讲方法等多种形式来促进学生掌握知识、认识知识的价值,并将其内化为一种学习的动力。然而,由于许多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能恰当地运用这些方法,易形成满堂灌、填鸭式、注入式的僵死局面,所以讲授法遭到许多学者的批判。但到目前为止,大多数教师仍然在使用讲授法。所以,我们应该把科学的、积极的、有意义的启发式讲授与传统的、被动的、无意义的灌输式讲授区别开来。

(二)运用讲授法的基本要求

(1)讲授的内容要有科学性、系统性、思想性。既要依据课程标准把握教材的难点与重点,又要系统全面,观点与材料要统一。既要使学生获得可靠的知识,又要在思想上有所提高。

(2)讲授的过程中要善于启发学生。在讲授中教师要在组织安排上有系统性和逻辑性,要善于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并引导学生分析和思考,使他们积极地开展认识活动,自觉地领悟知识。

(3)讲究语言艺术。使用讲授法要求教师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讲授时要做到生动性与启发性的结合。语言要清晰、准确、简练、形象,条理清楚,通俗易懂。讲话的速度不快不慢,声音不高不低,情绪不急不缓,既要在关键的时候有激情,又要注意讲课的大部分时间需做到心平气和。

(4)板书工整大方,字迹清晰简要,可使用有色粉笔。[38]